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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因病缺课制度19篇(精选文档)

时间:2023-06-22 08:50:06 规章制度 浏览量:

因病缺课制度第1篇幼儿园幼儿的健康、安全需要有一个与之配套的保健预防措施。幼儿园的幼儿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预防措施。事实证明,幼儿园是全体幼儿集聚的场所,往往是个体传染者没有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因病缺课制度19篇,供大家参考。

因病缺课制度19篇

因病缺课制度 第1篇

幼儿园幼儿的健康、安全需要有一个与之配套的保健预防措施。幼儿园的幼儿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预防措施。事实证明,幼儿园是全体幼儿集聚的场所,往往是个体传染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而造成的。因此,幼儿园每天执行幼儿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确保校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因此,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各班班长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患病的缺课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的疫情报告责任人保健医。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幼儿患病的缺课的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二、各班教师和保健医负责每天对因病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各班班长要密切配合,并做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三、告知学生因病缺课时要向本班教师请假,说明具体病因。四、班长对边治疗边要求上幼儿园的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园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幼儿园,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因病缺课制度 第2篇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发生和扩散,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要求,认真细致做好学生因病缺勤登记工作,维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结合学校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工作内容

1、按照学校新冠肺炎工作方案进行课检。对课检中有发热症状的学生及时登记汇报并按规定处理。

2、学生如因病缺勤,及时询问缺勤学生或家长,并将学生的缺勤病因、主要症状(发热,咳嗽、乏力、胸闷、腹泻等)及就诊情况进行登记。

3、对因病缺勤学生实行每日电话追踪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及时上报。

4、因病缺勤学生如确诊新冠肺炎,按照新冠肺炎防控实施工作方案,第一时间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疾控、属地社区汇报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工作。

5、做好《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记录表》与《课检记录表》填写和存档工作,以便追踪处理,确保新冠肺炎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汇总、登记、上报学校因病缺勤教职员工信息,并实行每日电话追踪随访,如确诊新冠肺炎,按照新冠肺炎防控实施工作方案,第一时间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疾控、属地社区汇报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工作。

7、 每日上报《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

二、工作要求

1、职责分工明确,流程清晰。

2、登记信息准确、追踪随访及时。

3、按时上报《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日报率达到100%;
如有学生缺课,必须按时上报,缺课上报率达100%。

三、组织领导

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工作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因病缺课制度 第3篇

事实证明,学校是全体集聚的场所,一些群体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个体传染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而造成的。因此,学校每天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确保校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因此,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患病的缺课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后勤组。后勤组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的缺课的缺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2、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对因病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把情况填入《产西明德小学传染性疾病学生缺课记录表》,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缺课情况报告学校后勤组,并做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3、告知学生因病缺课时要向班主任请假,说明病因。

4、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同学及家长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校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由学校政教处复核同意后方可回校学习。

因病缺课制度 第4篇

教师课务安排由可校长,教导处主任负责,教研组长、年级组长配合,教务员具体实施。

1、课务主要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安排,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尽量做到科学、合理、在可能条件下,适当对有特殊困难(情况)的教师予以照顾。

2、教师如有特殊困难或对课务安排有特别要求,必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以内,书面报告教研组长,并由教研组长签署意见后交教导处。

3、课表一经排定,发给教师,教师不得劲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如有技术错误外)。经解释说明后仍拒不按课表上课又无故缺课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4、如对课表安排有意见者,应书面报告教研组长,并由教研组长上报教导主任,研究斟酌办理,原则上开学两周内不予变动。

5、教师调课必须向教导处说明原因,提供依据(因公的凭会议、活动能知或领导指派、指示,因私的凭请假审批表)由教导处安排调课,教师不得私自调课。

因病缺课制度 第5篇

为防止传染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校长为学校疫情总责任人,各班主任老师为疫情第一排查人,学校确定信息员为疫情报告人。

2、严格按照晨检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晨检工作,班主任早晨对到校的每个学生应仔细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班主任在晨检时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在学生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以上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

4、班主任应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如学生没有按时到校,班主任应向家长询问缘由,如是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病情,补办请假手续。

5、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6、疫情报告人如发现在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应告知校长,并在第一时间向疾控中心和上级部门报告相关信息。经确诊为传染病例后,按规定做好校的消毒工作。

7、患传染病的学生重新上课时,班主任应配合学校检查其病历,确认治愈且无传染性后方可入校。

因病缺课制度 第6篇

校园内的健康、安全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配套的卫生预防措施。学校的每日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就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措施。事实证明,学校是群体集聚的场所,一些群体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个体传染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因此,学校每天执行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确保校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各班班主任把好晨检关,每天上课前开展晨检活动。

2、如发现学生有疑似传染病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当及时告知医务室,医务室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3、一旦发现学生因病缺课或不来校,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同时向校医务室汇报,按要求做好记录工作。

4、班主任每天按时向校卫生室汇报,实行零报告,如果不及时汇报耽误上报时间或造成后果将由该班班主任负责。

5、教师的因病缺课应由医院出具的病假单为准,病假单交教导处备案,并报校长室

6、校医每日统计学生缺课情况,通过网络向上级疾控中心上报(实行零报告),资料登记存档。

因病缺课制度 第7篇

本着对学生负责,对老师负责,对学校负责的精神,学校规定发现学生生病、缺勤、缺课和意外受伤等突发事故时,第一发现人或知情的班主任和生活老师有义务、有责任及时向学校汇报和作出应急处理。为使这项工作规范化、正常化,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有序,以尽可能的减少事故损失,学校对这项工作做以下规定:

一、汇报制度

1、汇报范围

无论是生病、缺勤、缺课还是意外受伤的,只要属于下列对象都须及时向教育处汇报:

①各班班主任每周收假、每天重点时段都要清查学生,对于缺勤、缺课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缺勤、缺课原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教育处。

②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低血糖、羊癫疯等之类会导致人突然晕倒不省人事的对象,当场发现的或通过其他途径知道其有这类病史的,都须当时向教育处汇报。

③学生在校发生轻伤或突发疾病及传染病需要隔离的,班主任或科任老师应及时向学校教育处报告并作出应急处理。

④突发事故。

2、汇报期限

学生不明原因缺勤、缺课,发现后五分钟内完成汇报;
教育处五分钟内向分管校长汇报。

学生生病需要校外就医的,离开校园之前完成汇报;
比较严重的意外事故(烫伤、晕倒、伤口较大、肌肉拉伤、伤及骨骼、危及重要部位或其他情况)当场汇报。

3、汇报要求

(1)生活老师,值班老师、现场老师向教育处汇报。教育处要以书面材料备案,并写出处理结果。

(2)不需紧急处理的,向所属部门主任汇报;
病情严重的、需要紧急处理的,立即向主管校长汇报,同时可以就近报请本部门或其他部门领导处理。

(3)班主任和生活老师不在场的"意外事故和突发病,情节轻微的,由第一发现人即时处理,事后必须告知相关班主任或生活老师,并向领导汇报。

(4)病、伤等情况经医生治疗后,班主任与生活老师必须互相通报,以确保病员能受到高度重视和充分照顾。

4、违规处罚办法

没有汇报的或没有按要求汇报的,视事情情节严重的程度来处理。

5、本规定适用于全体老师(含生活指导老师)

二、事故应急处理办法

为保障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班主任要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
同时通知家长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并向学校报告。如果学生参保了,及时办理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体育教师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长。待事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通知家长,并及时报警。

4、若有学生在校食发生食物中毒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教师立即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并通知学校教育处、后勤处,通知学生的家长;
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家长。

5、因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家长。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6、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就地组织急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家长。由组织者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学校。

7、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
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因病缺课制度 第8篇

幼儿园因病缺勤登记制度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县教育局,卫生局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因事、因病不能到园上课者,由家长向班主任通过口头请假或电话请假,教师记录在考勤簿上。

二、当班老师应落实“晨午检”制度,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幼儿,应打电话及时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注意追踪。当班教师要及时填写“因病缺课幼儿登记表”。如是传染病幼儿,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对追踪情况进行排查,并将情况记录在晨午检记录表上。如因当班老师漏报、瞒报引起的相关传染病流行,其责任由漏报、瞒报者负责。

三、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登记。发现疑似患者立即向卫生服务中心报告。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每位老师要在一日生活环节密切关注幼儿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幼儿身体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保健教师。

五、传染病生病幼儿病愈返校,必须持有XX医院XX医生出具的复课证明,才可进校。

因病缺课制度 第9篇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防止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为学校传染病疫情总责任人,各班主任老师为传染病疫情第一排查人,学校确定信息报告员为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二、学校每学期组织开展至少一次传染病预防控制宣传活动,普及传染病症状及预防控制知识。

三、各班的班主任必须严格执行“学生晨午检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各班级晨检工作,调查了解本班学生健康状况及缺勤原因,并如实登记因病缺勤情况。

四、班主任在晨检时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在学生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疑似传染病学生情况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

五、学生因病不能到校上课,班主任老师应及时同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所患何种疾病或症状以及治疗情况等信息。对确诊或怀疑为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

六、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相关报告后,要及时对患病学生情况和病因进行核实,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七、信息报告人在核实确为传染病后,符合“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中应报告情况的,必须按照报告时限要求,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报告时需说明所患疾病名、称、发病时间、诊断医院及目前在家或医院隔离治疗情况。

八、保健老师在发现传染病确诊病例,并上报相关部门后,应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配合做好以下疫情控制工作:

对确诊患有法定传染病的师生、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依法对确诊师生进行隔离或者医学观察,并安排其及时就诊,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疫点开展消毒、疫情调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九、患传染病的师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复课时,应持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复课证明)到学校医务室或卫生室经保健老师查验后,确认治愈且无传染性后方可进班复课。

因病缺课制度 第10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各系辅导员要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加强对本班学生的观察询问。对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其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并认真登记;
如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或疑似传染病等情况时,应将存在可疑症状的学生情况及时报告给医务室。医务室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学生患病情况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在《学院学生疫情登记本》上。

二、对因病请假离校的学生,在治疗后返校,辅导员应主动询问患病情况和治疗情况。对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的学生,须查验治愈证明,并医务室备案,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上课。

三、在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症状相似(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应立即报告医务室。

四、各系主任也要对本系部教师进行常规的因病缺勤登记,发现有疑似传染病应立即报告医务室。

因病缺课制度 第11篇

为了保障广大幼儿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园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一、班主任应认真按照幼儿园晨检工作的要求及时对幼儿进行晨检,对晨检中幼儿高热或疑似传染疾病及时登记在晨检表上并及时报告保健医生。

二、幼儿因病缺课,班主任应对幼儿病因作具体记录,并对幼儿的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以便随时掌握,做到心中有数。

三、幼儿因患传染病而隔离治疗的,班主任及班级老师要对其各方面予以关心。幼儿病后返园,班主任应查验医生开具病愈复课证明,并作记录。

四、班主任对幼儿因病缺课的要对其作好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凡幼儿患各类传染病的,其返园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返园条件的,方能允许其返园,并记录其返园时间。

因病缺课制度 第12篇

新的学期开始了,为了您的孩子健康和入园后的,为了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我们真诚希望家长们在幼儿接送、请假和晨间保健检查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合!

一、幼儿接送及请假制度:

1、接送幼儿的家长请有秩序地排队进入幼儿园并刷接送卡,无卡者不得入内。

2、早晨9点之前一定要送幼儿入园。鼓励中、大班的孩子自己进入,小班的孩子家长搀着进入班级,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

3、下午5点半开大门,方可接幼儿。请家长接到幼儿后即离园,不要在园逗留。如逗留后发生意外事情与幼儿园无关。

4、幼儿因并因事须履行请假制度,请假条及时交给班级教师,整月请假的请假条交到园长办公室审批后交给会计。提前一天请假的方能退伙,当天请假的不予退伙。

二、友情提醒:

(1)晨间保健检查的具体要求:

1、清晨起床后家长要注意观察孩子精神状态是否正常,孩子不舒服要及时就医,发烧38。以上及患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等传染性疾病的幼儿不得入园,并请家长及时持病历向教师报告,不得隐瞒。(保健品一律不得带到幼儿园服用)。

2、入园前务必检查孩子口袋有无危险品,如纽扣、珠珠等,不要给幼儿戴各种玉佩、发夹、手链、手镯等,以免发生意外。

3、为了您的孩子在园内活动方便安全,请给孩子穿跟脚方便的鞋子,穿合身的衣服,勤剪指甲,保持整洁卫生。

(2) 注意关注:

1、请家长积极配合班级的教育教学活动,注意观看家长园地及网站的内容。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班级教师进行交流和沟通。

2、请家长不断树立科学的育儿方法,不仅注重幼儿的智力开发,更要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3、请家长进入幼儿园后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着装得体大方、注意文明礼仪。

我们衷心祝愿每个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二)、教职工请假出勤奖扣发说明:

事假每月2天之内不扣全勤,超过两天扣工资和全勤。

教师中途有事外出,须填写外出申请。每月2小时,超过两小时按半天扣工资

教师迟到3分钟以内不扣全勤,1分钟扣5元。如上班途中遇特殊原因,需及时电话联系园领导。早退扣全勤。

三、幼儿园准假规定:

婚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女年满20周岁)7天。凭结婚证请假。遇寒暑假、双休日假期不顺延。婚假期间,工资及津贴按在职发给。

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90+15天。凭生育证请假。不满6个月婴儿的女职工,婴儿在哺乳期内,每天安排一次,每次1小时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哺乳时间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丧假:直系亲属:3天,隔代:1天。(仅限于: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及配偶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其它的以事假论处。

四、特别说明

以上幼儿园准假规定必须由教职工提出书面申请,园领导根据幼儿园工作情况批准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自行休假,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全额出勤奖并记入学期考核.

以上准假规定均属连续计算,并且不扣除其它法定假。

因病缺课制度 第13篇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5、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6、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7、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8、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或疾控中心)。

9、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病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10、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领导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因病缺课制度 第14篇

1、 学校确立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指定校卫生人员为因病缺课监测报告人。

2、 每天早上由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对未出勤的同学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对于病假的学生,及时填写晨检记录表,要注明症状、确诊病例,报校卫生负责人员。学校卫生老师及时进行统计,及时通过网络上报上一级单位。

3、 如在一个班级发现3个及3个以上相似症状的病例马上上报校长室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 对于连续请病假3天以上的学生,医务室了解病因后作出相应处理

卫生老师做好相关的统计与积累。做好分析总结,从中了解学生的发病规律,掌握一些相关的卫生知识。

因病缺课制度 第15篇

本着对学生负责,对老师负责,对学校负责的精神,学校规定发现学生生病、缺勤、缺课和意外受伤等突发事故时,第一发现人或知情的班主任和生活老师有义务、有责任及时向学校汇报和作出应急处理。为使这项工作规范化、正常化,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有序,以尽可能的减少事故损失,学校对这项工作做以下规定:

一、汇报制度

1、汇报范围

无论是生病、缺勤、缺课还是意外受伤的,只要属于下列对象都须及时向教育处汇报:

①各班班主任每周收假、每天重点时段都要清查学生,对于缺勤、缺课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缺勤、缺课原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教育处。

②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低血糖、羊癫疯等之类会导致人突然晕倒不省人事的对象,当场发现的或通过其他途径知道其有这类病史的,都须当时向教育处汇报。

③学生在校发生轻伤或突发疾病及传染病需要隔离的,班主任或科任老师应及时向学校教育处报告并作出应急处理。

④突发事故。

2、汇报期限

学生不明原因缺勤、缺课,发现后五分钟内完成汇报;
教育处五分钟内向分管校长汇报。

学生生病需要校外就医的,离开校园之前完成汇报;
比较严重的意外事故(烫伤、晕倒、伤口较大、肌肉拉伤、伤及骨骼、危及重要部位或其他情况)当场汇报。

3、汇报要求

(1)生活老师,值班老师、现场老师向教育处汇报。教育处要以书面材料备案,并写出处理结果。

(2)不需紧急处理的,向所属部门主任汇报;
病情严重的、需要紧急处理的,立即向主管校长汇报,同时可以就近报请本部门或其他部门领导处理。

(3)班主任和生活老师不在场的意外事故和突发病,情节轻微的,由第一发现人即时处理,事后必须告知相关班主任或生活老师,并向领导汇报。

(4)病、伤等情况经医生治疗后,班主任与生活老师必须互相通报,以确保病员能受到高度重视和充分照顾。

4、违规处罚办法

没有汇报的或没有按要求汇报的,视事情情节严重的程度来处理。

5、本规定适用于全体老师(含生活指导老师)

二、事故应急处理办法

为保障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班主任要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
同时通知家长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并向学校报告。如果学生参保了,及时办理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体育教师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长。待事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通知家长,并及时报警。

4、若有学生在校食发生食物中毒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教师立即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并通知学校教育处、后勤处,通知学生的家长;
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家长。

5、因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家长。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6、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就地组织急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家长。由组织者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学校。

7、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
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因病缺课制度 第16篇

学校的因病缺课登记,按照学校的具体情况分教工和学生来制定。

一、教师的因病缺课

1、教师的因病缺课,应由医院出具的病假单为准,病假单交校教学工作处备案,并报校长办公室。

2、教学工作处将病假老师的情况告知其他处室,由教学工作处负责安排好课务,以免影响学生的学习。

3、教师病假期满应去校长办公室销假。

4、教导处肖建华主任做好教工因病缺课的登记工作。

二、学生的因病缺课:

1、学生如在家生病,应由家长直接与班主任联系,做好请假工作,班主任应了解学生的病情,并做好登记。

2、学生在学校出现的一些突发事件如骨折等因由班主任通知家长,送医院治疗,并由班主任做好登记。

3、对学生在学校出现的发热、腹泻等一些疾病,学生到校医室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通知家长送医院治疗,并观察病情发展情况。

4、每一学期结束前由医务室在每年的1月份和6月份向班主任老师发放《因病缺课登记表》,班主任老师将本学期因病缺课学生的情况填写好交医务室,医务室将各班的情况统计好,并填写好学校《因病缺课统计表》报上级主管部门。

因病缺课制度 第17篇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xx市学校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由家长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二、各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交由保健老师。

三、保健老师对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向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四、保健老师要在24小时内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

五、班主任要协助校保健老师,对该班因病缺课的学生的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因病缺课制度 第18篇

为了加强学校卫生防病工作,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的流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晨(午)检

1、班主任每日早自习或早晨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晨检,了解学生的出勤和健康状况。

2、晨检内容包括:观察学生的精神状态、询问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因病缺勤情况。教师应通过观察、询问等手段,重点检查学生中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发生;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所患何种疾病或症状等信息。

3、晨检中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或其他异常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

4、学校疫情报告人刘亚美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学生晨检工作,对各班晨检结果进行核实、排查和处理,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5、传染病流行时期宜在下午第一节前增加午检,住宿制学校宜对住校学生进行晚检。

二、因病缺课登记、追踪

1、班主任每日登记因病缺课学生的患病情况,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就诊情况等信息,协助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其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2、学校疫情报告人刘亚美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工作,对各班登记结果进行核实、汇总,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三、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校卫生所暂时隔离、住院隔离治疗、居家隔离观察),不得再回班上课。

2、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3、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

因病缺课制度 第19篇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向班主任出示请假条或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也务必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二、班主任在得知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上课的情况后,应立即查清学生的请假事由或病情,并进行追踪,作好学生病情状况的记录,同时上报学校备案。

三、任课教师发现课堂有学生缺课时,必须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并将了解的情况告知班主任。如发现上课学生身体有异常情况,应该及时报告学校,告知班主任。

四、生病学生病愈后,应到班主任处销假,并说明情况。

五、班主任填写《学生因病缺课情况登记表》,备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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