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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对于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2020(全文完整)

时间:2022-07-04 14:55:03 公文范文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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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对于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2020(全文完整)

 

 应急管理局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材料 5 5 篇

 ** 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一)

  **县应急管理局 各位领导: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县今年以来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全县非煤矿山基本情况 我县非煤矿山、尾矿库共 45 家,其中露天矿山 9 家,地下矿山25 家,尾矿库(五等库)11 座。受矿业经济和资源量等影响,目前在产在建在产矿山(尾矿库)13 家,其中地下矿山 7 家,露天矿山 4家,选矿厂(尾矿库)2 家,30 余家矿山(尾矿库)企业处于长期停产停运状态。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狠抓“ 两节” 停产期间安全防范。1 月 2 日,我县源生铜矿发生一起矿车伤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为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县安委办立即印发全县矿山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县所有矿山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问题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严防事故再发生。“两节”期间,共排查问题和隐患 70 条,已经整改 63 条,1 家企业(源生铜矿)7 条问题正在整改中未复产。

 二是严把春节后复工复产关。春节后,为防止因长期停产而造成安全管理松懈,员工培训不到位,机械设备故障等影响安全的问题

 和隐患。春节前,县非煤矿山办公室印发复工复产的方案和复工验收检查表,要求每个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首先对照检查表进行自查自纠,然后组织验收。验收分两方面,首先由县非煤矿山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大检查,然后由我局根据大检查发现问题,结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省市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大排查的新要求,再组织专题复核验收。对验收中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一律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复工复产期间,10 家企业自查隐患 79 条并落实整改,监管部门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和隐患 50 条,全部落实整改。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和培训教育。今年以来,通过安排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市关于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现场接受警示教育,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传达到所有职工,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3 月 20—24 日,我局组织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培训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今年以来各级关于矿山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对近期全国矿山重大事故进行剖析,对新刑法修正案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贯,请相关专家就如何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进行专题授课,有效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三、下步工作安排情况 (一)认真谋划集中 攻坚阶段工作。根据三年行动总体安排和近期国务院、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已拟订具体的集中攻坚方案和作战图。

 1. 攻坚难点。计划关闭矿山 2 座,尾矿库闭库销号 5 座;完成重点问题整治(完成芜湖文武玄武岩矿重大隐患整治、**县鑫城矿业公司防治水、安徽省**县源生矿业公司“1.2”车辆伤害事故整改、**县铜铁公司选冶厂 2 号尾矿库尾沙回采工程)。

 2. 推进重点。计划集中在 4—6 月,花 3 个月时间完成地下矿山冒顶片帮、中毒窒息、火灾、透水、采空区塌陷、坠罐跑车事故,尾矿库溃坝事故、排洪系统损毁安全管理,落后工艺与设备淘汰落实情况,基建矿山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露天矿山专项整治等专项检查;4 月底之前完成矿山和尾矿库“一矿一策”“一库一策”风险管控方案编制;6 月底之前完成矿山专职救护队指挥员和队员培训,年底完成场地、装备建设;常年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方式,严惩未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六严禁、三严格”九项措施及其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停产停建矿山安全警示和安全巡查,严格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积极推进地下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和露天矿山企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二)尽早谋划矿山和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为认真做好矿山汛期安全工作,目前已启动全县矿山和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要求各企业做好预案修订,应急队伍培训,防汛物资的储备,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的编制,对尾矿库五级包保责任人进行更新公告,开展排洪系统调试和隐患排查整治等,加强露天矿山边坡和尾矿库坝的监测巡查,确保汛期安全。

 (三)认真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督导我县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4 月 14 日至 16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督导我县部分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及时贯彻落实市局要求, 一是 是对全县在产在建的地下矿山、尾矿库企业于 4 月 17日发出立即停产(建)通知,对照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方案,逐项开展自查自纠,经市县复核验收通过后方可复工复产。

 二是对全县露天矿山企业要求其根据我局制定的检查表逐项全面排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和清单报我局,对于没有重大事故隐患的,由企业书面承诺限期边生产边进行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依法处理,隐瞒重大事故隐患的加重惩罚。

 ** 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 二 )

 为进一步摸清全县非煤矿山企业现状,找准非煤矿山存在的突出风险表现形式,分析非煤矿山突出风险的成因,研究防范化解突出风险的对策措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依法监管,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扎实有效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保障,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县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经过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调研和统计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一)矿产资源基本情况。赫章矿产资源种类繁多、储量丰富,蕴藏着铁矿、铅矿、锌矿、陶瓷土矿、饰面石材矿、石灰石矿、大理石矿等 25 种金属和非金属矿。其中铁矿石储量 10.8 亿吨,占贵州省已探明储量的 50%,铅锌矿储量 781.8 万吨,铜矿储量 38 万吨,特别是近年赫章县猪拱塘铅锌矿找矿项目取得重大突破,共圈定铅锌矿体 69 个,探获铅锌量 275.82 万吨,成为贵州发现的首个超大型铅锌矿床,并获中国地质学会颁发的“2018 年度十大地质找矿成果”奖。

 (二)矿山企业基本情况。全县现有非煤矿山企业 63 家,正常生产建设的 46 家(其中:地下矿山共 12 家,正常生产建设 7 家,停产停建 5 家;露天矿山 51 家,正常生产建设 39 家,停产停建 12 家)。

 (三)安全监管队伍基本情况。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有 4人,其中大专以上矿山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 2 人,占从业总人数的50%。

 二、全县非煤矿山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客观存在和历史遗留问题。

 一是部分矿山开采历史悠久,先天安全生产条件不足; 二是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不高; 三是从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安全意识薄弱,没有经过专门的生产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且流动频繁,使得培训和管理难度大。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的思想; 二是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且缺乏必备的安全知识;三是技术人员配备不足,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三)企业落实规程和制度不到位。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照搬照抄,制度和规程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不具备实际操作性、针对性等问题。

 (四)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部分矿山企业由于生产规模、矿石市场起伏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期不足,导致安全保障不到位。

 (五)违法违规 生产建设时有发生。企业法律敬畏意识不够,对监管指令执行力度不足,时有企业因存在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而受到经济处罚或停产停建。

 三、抓好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措施 分析当前全县非煤矿山行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目前非煤矿山工作的总体思路,今后在落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严格落实准入标准。从国家、省产业政策入手,从提高矿山最低规模和最短服务年限准入条件入手,从提高安全条件要求入手,强化非煤矿山产业发展规划和准入标准,从源头上强化安全管理。

 (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是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关人员; 三是加强“双控”体系和标准化建设,从本质上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和培训。逐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实现向产业工人的转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体系,落实企业

 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主体责任,严格教育和培训的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的,严禁上岗作业;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加强对重点工作环节和岗位员工的培训,有效遏制安全意识淡薄、冒险蛮干、有章不循现象的发生,促进企业整体安全水平的提高。

 (四)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投入机制,100%为从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大企业违法违规和事故成本,促进企业提高事故预防投入积极性。

 (五)严格落实监管执法。

 一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把严格执法贯穿于安全监管工作全过程,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停电、停止民用爆炸物品供应、停产停建整顿、上限处罚等执法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二是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非煤矿山“五项执法”工作的意见》(安监总管一〔2015〕92 号)要求,不断提高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闭环执法、公开执法和文明执法水平;三是认真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并采取抽查和暗查暗访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监管能力。

 四、调研成果的运用

 (一)创新执法与服务。创新监管执法的方式和理念,积极热情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生产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增强公正执法、服务为民的理念。

 (三)强化学习应用。进一步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应用,认真学习各类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知识和灾害防范应对措施,确保一旦出现事故灾害能及时应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示范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工作情况汇报 ( 三 )

 近年来,在市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把非煤矿山应急管理工作做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基础管理,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按照“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要求,强化了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装备建设、救援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提高了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保持了非煤 矿山行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会议要求,现将我局非煤矿山应急管理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有采石企业 24 家,其中 22 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2 家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自去年 9 月份以来,由于全运会、国庆 60周年、元旦、春节等大型活动或节日相继到来,多数采石场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在应急管理工作上,全市 24 家采石场每家均不少于 1 名专职应急救护员,并且都与市 4 支区域性的非煤矿山专业救护队伍签订了应急救护协议。

 二、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合力量,成立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

 为提高非煤矿山突发事件的救援能力,我们按照“布局合理、反应灵敏、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原则,在采石场数量相对集中的 4个镇街,对应急救援力量与装备进行区域整合,先后成立了木石镇、柴胡店镇、南沙河镇、东沙河镇等 4 支非煤矿山专业救护队伍。救援

 队长由镇副安监中队长担任,具体负责日常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将自辖区内采石场的大型工程机械、救援装备予以登记造册,较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救护队伍少、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各应急救护队坚持每季度召开 1 次由救援队员及采石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通报相关事故案例,学习安全规程,开展巡回检查,协调救援演练,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签订协议,明确队企之间的救援关系。

 为了激发救护队伍的积极性,我们按照“就近结对、有偿服务”的原则,积极敦促所有采石场与 4 支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目前所有 22 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全部于与 4 支救援队伍签订了应急救援协议;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 家采石场也于今年与木石镇非煤矿山救护队签订了协议。各救护队根据每个采石场的规模,定期收取一定的费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所在采石场据实支付。

 (三)跟踪指导,强化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结合采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和新办证工作,我们对全市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逐一进行了修订完善,对救援人员进行了充实和调整,进一步增强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同时,我们组织专业人员对《市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修订,并报市政府备案,8 月,被收录到《市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

 (四)未雨绸缪,搞好救援队伍预防性检查。

 4 支非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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