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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竞聘量化评分标准(范文推荐)

时间:2022-06-30 20:50:02 公文范文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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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竞聘量化评分标准(范文推荐)

 

  ××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竞聘量化评分标准

 (单位可根据行业的实际,参考制定竞聘评分标准)

 一、基本分 1、工龄分:按工作年限 足年足月计算,每满一年计 1 分。

 2、学历分:硕士、研究生计 6 分,本科计 5 分,专科计 4 分,中专(中技、高中)计 3 分,初中计 1 分。

 3、专业技术资格分:按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足年足月计算,每满一年计 1 分。

 4、综合评价分:由单位领导小组根据该干部职工平时表现综合评议,按“德、能、勤、绩、廉”进行评分,分值为 9 分,近三年中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每年增加 0.5 分,满分为 10 分。

 二、加分 1、奖励加分 (1)取得现行政职务、职称、技能等级以来,获党中央、国务院面向全国评选的先进,加 8 分。

 (2)取得现行政职务、职称、技能等级以来,获国家部级、区党委、区人民政府面向全区评选的先进,加 6 分。

 (3)取得现行政职务、职称、技能等级以来,获区厅级、玉林市委、玉林市政府面向全区、全市评选的先进,加 4 分。

 (4)取得现行政职务、职称、技能等级以来,获玉林市局级、博白县委、县政府面向全市、全县评选的先进,加 3 分。

 (5)取得现行政职务、职称、技能等级以来,县局级、乡镇党委政府面向全县、全镇评选的先进,加 1 分。

 对同一年度获得的各类奖项,只计算得分最高的一项,不同年度的可累计。

 以上先进是指综合性的荣誉(如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优

 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各级党委政府(含人大、政协)、各主管行政部门评选与工作有关等年度性的单项荣誉按同级综合类荣誉的 50%计分,属临时性与工作有关的单项荣誉按同级综合分类荣誉的 25%计分。

 2、现任领导职务加分 设岗单位(含法人单位、各镇中心校和具有法人资格的镇村小学、幼儿园)正职领导(含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领导、党支部书记)加 4 分,单位副职领导(含相似职务)加 3 分;单位中层正职领导(含会计、出纳,工、青、妇正职等相似职务)加 2.5分;中层副职(含相似职务)加 2 分;单位常设专业科组团队负责人加 1 分。

 3、乡村学校教龄加分 在职在编在岗镇政府所在地以下的乡村教师教龄按足年足月计算每满 1 年加 0.2 分,其中在 2 人以下(含 2 人)教学点(不含走教教师)任教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再加 1 分;满 10 年以上(含 10 年)的再加 2 分。

 在量化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时间先后、荣誉级别高低、学历高低的顺序依次竞聘上岗。

 各种量化评分证件截止时间到 2022 年 3 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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