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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最新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0篇)

时间:2023-06-26 11:15:05 公文范文 浏览量:

篇一: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最新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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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实行科学的宏观调控,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领导地发展,保证各项结构比例合理,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三、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坚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12道发展程序。

  (一)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二)党支部根据本人表现,及时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三)党支部指定1--2名培养人进行培养教育;

  (四)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成熟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

  (五)党委或支部组织不少于40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过集中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发展;

  (六)对入党材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入党志愿书”,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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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相关手续;

  (七)党支部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向党组织介绍本人基本情况;

  (八)党支部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讨论前要进行7天的公示;

  (九)党委派人或委托支部书记进行谈话考核,提出是否发展意见;

  (十)党委在接到支部上报意见后三个月内召开会议讨论审批预备党员,明确预备期;

  (十一)预备期内党委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宣誓;

  (十二)预备期满后支部和党委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审批转正。

  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素质,壮大发展党员工作“后源”。

  五、坚持实行预审把关。党委对各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的入党、转正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记实情况,培训及考试情况,党支部考核鉴定意见,党内外群众评议、民主测评情况,公示情况,政审和现实表现情况,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从事经济工作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团组织推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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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情况等内容严格进行预审把关,通过预审发现问题的,予以暂缓发展。

  六、做好谈话考核。党委组织人员负责对发展对象的谈话考核,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党章、党史及党的有关知识的掌握情况、现实表现情况实事求是地做好全面考察。谈话必须有2名组织人员一起进行,不许一个人单独对发展对象进行谈话考核,实行谈话对象亲属回避制度。在谈话考核中,推行入党积极分子旁听制度,对有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吸收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谈话考核旁听。谈话结束后要在15天内签署考核意见,党委根据签署意见在3个月内召开会议讨论审批预备党员。

  七、严格实行公示制。公示对象为被党支部确定为近期发展对象和预备期即将结束的预备党员。各党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环节中,要将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简历、现任职务及其本人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现实表现对外实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对未经过公示或公示反映出存在实际问题的公示对象,党组织不予履行相关手续,党委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并对不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制的党支部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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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新党员所需材料

  1、个人入党申请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入党志愿书

  4、学习培训材料

  5、思想汇报

  6、自传

  自传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个人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②个人成长经历。③个人思想演变过程。这是自传的主体部分。

  7、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内容:

  ①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②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③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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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备党员转正所需材料

  1、预备期内至少递交两份思想汇报。

  2、个人转正申请(一般在转正前一个月递交给所在支部,内容包括全年思想、学习、工作总结)。

  3、学习培训材料

  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

  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样本)

  在审阅XXX同志入党材料和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与其谈话,我们认为,该同志能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历史清楚,能向党组织坦露真实思想,入党动机端正,信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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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仰坚定,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工作能力较强,在干部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该同志的不足之处是:工作方法有时还比较简单,处理问题有时比较急躁。

  该同志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材料齐全,入党手续完备,同意吸收该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建议党委讨论审批。

  谈话人签名盖章:XXX

  XXXXXXX年X月X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内容:何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多少名,实到会多少名,经过讨论,有多少名同意,(一致)通过----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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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同志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

  (样

  本)

  经党支部考察研究,拟于近期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吸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问题。为使党组织在更大范围内听取各方面意见,更全面准确地考察发展对象,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现将×××同志基本情况公示如下,敬请广大党员、群众监督。

  姓名:××,性别:××,现年××岁,民族:××,文化程度:××。该同志于××年××月参加工作,于××年××月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年××月确定为发展对象,拟发展时间××年××月。入党介绍人××,入党时间××年××月,现任××;入党介绍人××,入党时间××年××月,现任××。

  如认为××同志不具备党员条件,请在公示期间采取面谈、电话、书信等形式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以电话或书信形式进行反映的,应用真实姓名。举报电话:××;联系人:××。

  公示时间为7天,自公示通知发布之日算起。

  ××党支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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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最新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精心整理

  开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开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那么

  1、开展新党员要坚持效劳于党的根本路线,效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开展〞的方针。

  2、坚持质量第一的原那么。党组织要始终坚持把保证新党员质量放在第一位,不得追求数量,无视质量。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开始,通过加强培训教育工作,塑造合格党员。要严把入口关,要把质量第一原那么贯穿于入党全过程。

  3、坚持党员标准。正确、全面、科学的把握党员标准,切忌简单化、单一化和片面化,不准降低标准和脱离党章规定另立标准。

  4、坚持个别吸收的原那么。要按照党员标准逐个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并且坚持成熟一个开展一个。禁止突出开展,反对关门主义。

  5、坚持入党自愿原那么。对一些尚无入党条件的,无论声望多高,能力多强,奉献多大,都不能强迫他们入党,不允许把没有入党要求的人拉入党内。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入党积极分子要在自愿入党者中挑选。必须经党小组讨论提名,支部委员会审查通过,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积极要求进步,在思想、工作、学习上表现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有群众威信。

  3、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应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帮助。培养人应担负起以下责任:向积极分子解释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了解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政治历史、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情况;经常找其谈心,肯定成绩,指出缺乏,明确努力方向;定期汇报积极分子的进步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成熟后,向党组织建议将其列为开展对象。

  4、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交给他们一定的任务,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5、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的责任。要采取各种方法,对其进行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教育;认真学习科学开展观,进行党的根本知识和根本路线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行专业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方面的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和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组织原那么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使其提高素质,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敬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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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的考察和写实。党委和总支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分析,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考察要按照党员标准,在找本人谈话、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着重了解其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德、工作学习情况及社会活动表现的根底上,召开会议集体评议,由培养人将评议结果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上。重点培养对象每季度写实一次,一般培养对象每半年写实一次。写实要突出个人特点,既有概括内容,又有具体事例,既写优点,又要写明缺点。

  7、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历史经历、政治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了解和审查,形成政审综合材料。在档案中已有说明的,可不再查证,无说明的,要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取得政审材料。

  8、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党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政审、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等相关材料,列入积极分子档案。

  9、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党委、总支和支部每年年末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整顿,把符合条件的同志补充进来,把不符合条件的调整出去,并将名单报上级党组织。

  三、开展党员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党支部每年年末在调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同时,制定第二年的开展方案,并将开展方案连同拟开展对象的档案材料一同报上级党组织。列入开展方案的拟开展对象必须是经过重点培养考察一年以上,政治历史清白,根本符合党员入党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2、党总支对支部提出的开展方案和档案材料,严格审查把关,集体讨论审议后,提出开展方案和开展时间安排,连同拟开展对象的档案材料一同上报校党委工作部。校党委组织部本着“十六字方针〞,根据开展对象的成熟情况确定开展指标。

  3、各支部在每季度首月初,将本季度开展对象的档案材料〔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自传、?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政审材料、培训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支委会酝酿讨论记录、支部综合审查报告、党委组织员考核意见材料等〕上报校党委工作部,经组织员审查通过后,下发?入党志愿书?。

  4、开展党员首先由介绍人和党小组提出开展意见,并向党支部推荐,党支部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记录,然后召开支委会确定对象,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上级党委批准。

  5、开展新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对手续不完备或违反程序的,应视情况补办手续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支部不得列为当年开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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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未经党组织一年以上时间系统培养考察,并按规定写实的;

  〔2〕没有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

  〔3〕没有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或群众中无威信的;

  〔4〕没有经过党组织集中培训的;

  〔5〕对开展对象的问题尚未查清的;

  〔6〕现实表现不突出,不具备党员条件的;

  7、严肃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负责同志和入党介绍人要认真指导入党者按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两名介绍人要将自己的意见认真负责的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然后由党支部审阅。

  四、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1、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全体党员都应该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三分之二,党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2、申请入党人和介绍人必须始终参加大会。如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大会应改期召开。介绍人有一人不能出席,应在大会前向党支部认真负责的介绍情况,支部大会可以召开。

  3、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党员都能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时,对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支部、介绍人和申请入党人应予以解答。

  4、表决在正式党员中进行。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

  5、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6、党支部填写“党支部决议〞。决议要写清入党人的根本情况、党支部大会对其的根本评价、表决情况〔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同意人数、不同意人数和弃权人数及表决结果〕、支部名称、通过表决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盖章。然后报上级党委审议批准。

  五、指派专人与开展对象谈话

  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开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在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前,由党总支组织员对其进行谈话。

  六、预备党员的管理和转正

  1、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党组织应及时将其编入所在党支部,继续加强教育和敬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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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察。党支部要及时与其进行谈话,指出努力方向。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由入党介绍人负责对其进行季度考察写实。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宣誓由党委或支部组织进行。一般未经宣誓的预备党员不能办理转正手续。

  3、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出现问题或发现其入党前有重要问题对组织隐瞒,支部应及时向党委进行汇报,以便进行妥善处理。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党支部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预备党员的转正意见,并将其做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在此根底上,召开支委会研究分析,提出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对预备期满的党员,党组织必须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衡量,具备党员条件的,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还需进一步教育考察,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期不能少于半年,长于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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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最新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

  2、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经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4、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机关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5、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未经培训,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6、确定为拟发展对象:

  (1)召开支委会。对照党员条件,进行充分酝酿,初定竞争拟发展对象,并确定召开支部扩大会的时间、对象等。

  (2)召开支部扩大会。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①支部负责人介绍每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简历、申请入党时间、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等(可形成书面材料发给与会者);②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演讲,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提交入党申请以来的思想工作表现等,演讲时间为10分钟左右,演讲结束后入党积极分子离开会场。③民主测评,测评的主要内容有入党动机、思想品德、遵守纪律、能力水平、勤奋敬业、工作成绩等。

  (3)召开支委会,根据测评分和入党积极分子平时思想、工作表现,确定发展对象。

  7、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报机关党委预审。

  8、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性,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经机关党委预审合格后,将确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发展时间等予以公示。公示的内容形式、方法步骤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1、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2、经机关党委同意,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3、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篇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最新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源头上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应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基本要求

  发展党员,从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到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再到预备党员的接收,每个环节除了有具体的要求和标准外,还要针对以下要求进行严格对照,逐一考察。

  1、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意识。在思想上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心怀远大理想,从现实做起,正确认识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并主动接受来自组织的培养和教育。

  2、要有正确的宗旨意识和政治立场。要主动践行全心

  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主动为群众干实事、解难事,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在当前错综复杂的形势下,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政治定力,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敏锐的政治洞察力、清晰的政治分辨力,对于政治上的大是大非,能基于科学的政治思想、政治观点作出理性评价和判断,以确保政治方向正确。

  3、要有担当意识和示范意识。要立足本职岗位,敬业奉献,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要为组织分忧、为组织担责,在党的事业需要站出来、挺得住的时候,能勇敢地站出来、挺起来,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各种考评考核,发挥模范作用、骨干作用。

  4、要有底线意识和纪律意识。要严格遵守道德底线、纪律底线、法律底线等做人的基本底线。要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守住道德底线;要严守政治规矩和党的纪律,不逾矩、不违纪,守住纪律底线;党员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具有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守住法律底线。

  三、发展党员的每个环节,要有专人做好记录,务求真实、准确、完整。

  四、本制度自发布起实施。

  附件:发展党员具体流程

  附件:发展党员具体流程

  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提交申请。入党申请人(年满18岁)向党组织递交手写入党申请书。

  (2)党组织谈话。所在支部应在一个月内安排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3)组织推荐。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4)支委会研究。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下同)召开会议,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情况进行讨论研究,并做好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记录。

  (5)填写表格。将该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情况报上级党组织直至党委备案。同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6)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发展对象集中培训。

  2、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

  (1)指定培养人。支部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2)每半年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核,充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动态并如实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

  表》。

  (3)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思想汇报、本人向党组织交代或说明的材料等。

  3、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支部党员意见后,确定发展对象推荐人选。

  (2)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报上级党组织直至党委备案,并做好支委会记录。

  (3)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4)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政审材料。其中政治审查时,要到发展对象居住地派出所开具其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5)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形成公示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公示的时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处理意见等。

  例:关于对发展对象考察情况的公示

  公

  示

  经党支部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XXX等X位同志被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党支部拟在近期召开党员大会讨论他们的入党问题。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现将发展对象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对他们的入党问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

  年

  月

  日前向XXX党支部或党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XXX党支部)或(党委办公室)。

  示例:XXX,男,汉族,山东泰安人,1974年12月出生。1997年7月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电力系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同年7月进入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工作。XXX同志于2004年递交入党申请书,2007年1月被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2008年5月参加黑龙江省委党校第六期培训班学习,成绩合格。XXX同志具有较好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入党动机端正,团结同志,工作兢业,责任心强。该同志本人和家庭社会关系清楚,均无政治历史问题。

  XXX党支部

  年

  月

  日

  4、预备党员的接收

  (1)支委会召开会议,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经集体讨论合格上报上级党委预审,并做好支委会记录。上级党委预审材料:一是手写入党申请书;二是《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三是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合格证书;四是思想汇报;五是组织推荐表;六是政审材料;七是公示情况报告。

  (2)党委预审通过后,发放《入党志愿书》及《预备党员考察表》。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票决接收预备党员;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

  一是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是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是支部委员会报告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是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

  五是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支部决议,并将支部决议抄在《入党志愿书》上。其中,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六是整理相关资料报送上级党委审批。

  例: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

  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

  党支部名称:

  年

  月

  日

  项目

  姓名

  XXX

  赞成

  不赞成

  弃权

  注:在相应的栏内划“√”。

  例: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决议

  关于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

  我支部于×××日期召开了党员大会,研究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问题。

  ×××同志系××××单位××科室××职务。该同志自×××日期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后,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自觉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根据其一贯表现及家庭政治清楚的事实,支部党员大会采取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支部共有党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名,到会×名,×票赞成,×票反对,×票弃权。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一致通过),同意接受×××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中共×××支部

  支部书记签名

  ×年×月×日

  5、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1)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

  (2)进行入党宣誓。

  (3)入党介绍人及党支部书记要及时在《预备党员考察表》上记录预备党员的工作、生活情况(每季度一次)。

  6、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为1年。预备期满前1个月向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

  (2)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后,党支部应召开会议,经集体讨论后提出意见。

  (3)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4)综合意见情况,要召开支委会进行审查,并做好支委会记录。

  (5)支部召开大会票决预备党员转正事项,形成支部决议,并将支部决议抄到《入党志愿书》上。其中,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

  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6)整理资料报党委审批。特别注意:完整保存党员的入党材料,及时送人事档案存档。

  例: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公

  示

  在听取党小组和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同志于××××年××月××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年××月××日预备期满。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拟将×××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并于近期将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

  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公示时间为7天)。对他们的转正问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

  年

  月

  日前向XXX党支部或党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XXX党支部)或(党委办公室)。

  XXX党支部

  年

  月

  日

  例: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

  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党支部名称:

  年

  月

  日

  项目

  姓名

  XXX

  赞成

  不赞成

  弃权

  注:在相应的栏内划“√”。

  例:预备党员转正决议

  关于通过×××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决议

  我支部于×××日期召开了党员大会,研究××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问题。

  ×××同志系××××单位××科室××职务。该同志自×××日期入党以来,自觉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接受党组织和培养人的培养教育,克服自己的不足,对党忠诚老实,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本符合一名共产党员的条件。

  根据其一贯表现,支部党员大会采取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支部共有党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名,到会×名,×票赞成,×票反对,×票弃权。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一致通过),同意×××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中共×××支部

  支部书记签名

  ×年×月×日

篇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最新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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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新党员各项措施工作制度

  1、支部发展新党员制度

  (1)党支部每年年初都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无特殊情况,每个党支部每年至少要发展一名新党员,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要向党委说明原因。

  (3)每个支部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活动,并分配一定的工作,对他们进行考察和锻炼。

  (4)要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积极分子民主推荐制度

  (1)要求入党的先进分子要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要通过本单位(村、企业、社区)群众无记名推荐和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

  (3)由支部全体党员无记名民主推荐,2/3以上党员同4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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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1)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申请入党的人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由党支部讨论通过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

  (4)基层党组织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5)培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考核一次,党支部每半年考核一次,并填写考核记实。

  (6)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一次,并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分析和整顿。

  (7)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2年(农民和工人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4、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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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展对象在经过初审和填写《入党志愿书》后,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发展对象要有本人所居住社区征求意见。

  (3)党支部要对社区党组织和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党员,进行认真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延期发展或不予发展。

  5、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经培养人推荐,党小组或党支部党员充分酝酿,支委会审查后,可确定为近期发展对象。

  (2)党支部要对近期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对从事经济活动的近期发展对象还要进行经济审计。

  (3)由某委组织员办对近期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4)党支部要填写发展党员请示报告单,并上报党委。

  (5)党委审查考核后填写《发展党员送审报告单》,上报某委组织员办。

  (6)某委组织员办在初审后,发《入党志愿书》,由本人填写。

  (7)由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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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形成决议后上报党委。

  (9)党委审查后报某委组织员办。

  (10)某委组织员办组织员谈话时填写《发展党员协审表》,并进行考核谈话和签署意见。

  (11)党委讨论审批,签发《预备党员批准通知单》上报某委组织员办,并通知支部和本人。

  (12)举行入党仪式,入党积极分子成为预备党员。

  6、预备党员考核管理制度

  (1)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填写党员卡后,由培养人继续培养教育,定期填写考核记实。

  (2)预备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预备期满1年后,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3)党小组提出转正意见后,由支委会进行审查并征求党内外意见。

  (4)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做出决议,并上报党委。

  (5)党委讨论审批后签发《预备党员转正通知单》上报某委组织员办,并通知支部和本人,将有关材料归档,预备党员成为正式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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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党支部书记、党委组织委员、某委组织员要切实做好发展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核工作,认真履行好发展党员职责。

  (2)对不认真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违背发展党员工作原则,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党支部书记、党委组织委员、某委组织员要追究其有关责任。

  (3)对预备党员或新转正党员两年内,在经济、工作、作风等方面发生重大问题的,要追究与其谈话的某委组织员、党委组织委员、支部书记和培养人的相关责任。

  〖1〗〖2〗

篇六: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最新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1、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2、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可被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并及时安排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未经统一培训或培训课时不足、培训考试不合格不予发展。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教育和管理。其主要内容是: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等。要注重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提高对党的认识,树立共产主义信念,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在三个文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培养人要经常与其交流思想,肯定成绩,指出缺点与不足及努力方向,考察工作要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等。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的制度,密切党组织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

  3、实行共青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制度。凡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应经过团组织推荐。具体步骤是:召开团小组会和团员大会,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的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推优”名单,填写“推优”登记表,报团委审定,然后向其所在党支部推荐。“推优”工作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条件成熟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进一步培养的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党支部对列入发展计划的团员,要及时提醒团组织讨论推荐。如多数团员持反对意见的,暂不列入发展计划。“推优”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安排在党组织研究制定发展党员计划之前。推荐对象在本年度未被吸收入党,团组织认为符合条件的,下一年可继续推荐,但不得超过两年。

  4、确定发展对象时,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党小组酝酿提名,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后上报所属党委。

  5、各党支部每年11月底前,要研究上报下年度的发展计划。没有列发展计划的,不得发展,中途也不得补定发展计划。凡是列入下年度发展计划对象,必须是当年度已列入重点考察、并完整填写考察登记表一年以上、培养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没有达到这一要求的不能列入下年度发展计划。拟定发展计划时,要正确处理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坚持质量第一。发展计划要根据所在部门(单位)现有党员数、非党员数以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全面进行衡量,不单纯追求数量。没有培养成熟的不能发展,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注意优化发展对象的年龄、文化结构,重点从生产一线吸收35岁以下的优秀分子入党。

  6、认真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要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条件、义务和权利,要求其填写实事求是,符合规范,字迹端正、工整、清楚,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

  况。

  7、积极做好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准备工作。讨论前要召开群众座谈会,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将原始记录与《入党志愿书》一并上报;要召开党小组会,进行酝酿讨论;支部委员会要严格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其符合条件和手续完备,方可拟出支部决议,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前,应将支委会意见和发展新党员“公示”等准备情况上报所属党委审查同意。

  8、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党员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会议主持人(书记或副书记)宣布会议议题,报告应到、实到人数,提出具体要求。

  (2)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入党人培养考察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

  (4)支部委员会报告审议情况及意见。

  (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进行讨论。

  (6)申请入党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7)有表决权的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宣布表决结果。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才能通过接收申请入党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8)支部书记作总结讲话。

  9、讨论发展党员应注意的问题

  (1)如果实到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未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以及申请人因故不能到会或两名入党介绍人均不能参加会议时,大会应改期召开。

  (2)支部大会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解决。

  (3)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4)要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认真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10、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1)预备党员预备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延长的教育

  、考察工作,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教育、考察工作一般由入党介绍人负责,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时随同《入党志愿书》一同报党委审批。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应提交书面转正报告,党支部要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及时研究,以决定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不超过一年)、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所属党委审批。

  (2)考察期间,预备党员应编入所在单位的党支部过组织生活,按照规定按时交纳党费。除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在行使党员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方面,与正式党员一样。

  (3)转正后的党员材料,一律报公司党委。

  附: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1、本人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

  2、经党小组推荐(28周岁以下需团组织推荐)。

  3、支委会研究同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发放《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每季度考察一次。

  4、及时安排被列入重点培养的对象参加党的基本知识短期集中培训(一般为5---7天)。

  5、在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委会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并于每年底向公司党委报批,列入下年度发展计划。

  6、支部进行政审。

  7、支委会讨论同意发展。

  8、支部向所属党委申报预审,备齐七种材料。

  9、上级党委进行预审,研究同意发展工作。

  10、党支部按规定进行发展党员公示(党委提供公示样式),并将公示结果书面报所属党委同意。

  11、支委会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12、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13、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

  14、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汇报,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

  15、支委会讨论,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

  16、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

  17、支部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18、上级党委组织委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同本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19、上级党委集体审批,批准为预备党员。

  20、党委负责人同本人谈话。

  21、通知支部和本人、张榜公布,发放《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22、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23、预备党员进行预备期考察,每季度考察一次,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24、一年考察期满后,本人提交书面转正申请。

  25、支委会按规定进行“公示”,并讨论研究转正有关事宜(含审看个人提交的转正申请报告、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群众座谈会和党小组会意见等)。

  26、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

  27、支部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28、上级党委组织委员审查有关材料并广泛听取意见。

  29、党委集体审批,批准为正式党员。

  30、党委负责人同本人谈话同时做好有关材料存档工作。

篇七: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最新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新党员各项措施工作制度

  1、支部发展新党员制度

  (1)党支部每年年初都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

  (2)无特殊情况,每个党支部每年至少要发展一名新党员,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要向党委说明原因。

  (3)每个支部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活动,并分配一定的工作,对他们进行考察和锻炼。

  (4)要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积极分子民主推荐制度

  (1)要求入党的先进分子要主动向党组织递交。

  (2)要通过本单位(村、企业、社区)群众无记名推荐和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

  (3)由支部全体党员无记名民主推荐,2/3以上党员同意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1)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申请入党的人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由党支部讨论通过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

  (4)基层党组织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5)培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考核一次,党支部每半年考核一次,并填写考核记实。

  (6)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一次,并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分析和整顿。

  (7)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2年(农民和工人经过1年)以上

  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4、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1)发展对象在经过初审和填写《》后,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发展对象要有本人所居住社区征求意见。

  (3)党支部要对社区党组织和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党员,进行认真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延期发展或不予发展。

  5、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经培养人推荐,党小组或党支部党员充分酝酿,支委会审查后,可确定为近期发展对象。

  (2)党支部要对近期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对从事经济活动的近期发展对象还要进行经济审计。

  (3)由某委组织员办对近期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4)党支部要填写发展党员请示报告单,并上报党委。

  (5)党委审查考核后填写《发展党员送审报告单》,上报某委组织员办。

  (6)某委组织员办在初审后,发《入党志愿书》,由本人填写。

篇八: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最新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按规定履行入党手续。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等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经过一至二年以上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列为发展对象。

  4、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县直工委举办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5、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政审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6、支委会在公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将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7、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8、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9、将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讨论、表决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通过完善和创新发展党员计划核准、双预审一追究、全程质量管理三项制度,基本形成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1:2:4比较合理的塔式队伍结构。

  实施计划核准制,改善新党员的结构质量。每年初,认真统计分析上一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制定并下发当年全市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同时,规定各基层党支部在报送当年发展党员计划数时,一并报送拟于当年入党的发展对象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等基本情况。各县(市、区)于年初对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状况进行预分析,对照面上结构数量指标,结合发展党员预审实行实时监控。

  实施“双预审一追究”制,完善新党员的程序质量。“双预审一追究”,即基层党委预审、组织员办公室预审、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规范发展党员全过程主要环节的具体要求和做法,使发展党员工作做到全过程有法可依、具体环节有章可循、实施步骤有案可查、落实责任有人可究。制定《发展党员工作参考范本》,用图表方式,对入党表册中各项栏目的注意事项及填写要求进行简要说明,明晰发展党员全过程。

  实施全程质量管理制,提升新党员的个体质量。畅通入党积极分子发现、推荐渠道,按照入党积极分子的行业、年龄、群体特点等,在实践中加强培养考察。定期听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汇报,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实行动态管理,对各方面表现突出、条件成熟的优秀人员及时确定为发展对象;对需要进一步加强培养锻炼的及时指出努力方向,对不具备条件的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所在单位和有密切联系的单位或人群中进行公示,并依托县(市、区)委党校或基层党校集中培训。

篇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最新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篇一: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及党章有关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

  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

  3、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

  4、发展党员实行五榜公示制(对提交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进行公示)和票决制。

  5、按程序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进行考察,及时讨论能否转正。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4、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5、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材料留档备查。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抓好党的自身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制定年度计划,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

  2、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学习有关文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月党建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长会,交流工作情况,学习有关文件,布置党建工作任务。

  4、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支部工作。

  5、支部成员实行定点联系,抓好责任区,经常分析工作情况,加强具体指

  导。

  民主生活会制度1、支部委员参加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和支委民主生活会。

  2、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3、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和时间,提前五天报上级党组织。

  4、民主生活会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坚持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注重提高会议质量。

  5、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活动日制度1、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三为党员活动日,支部及时登记会议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认真记录。

  2、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

  3、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不少于一次,党小组长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本组党员的思想状况。

  4、党员外出一个月应向支部请假,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支部出具证明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生活,一年以上转出正式关系。

  5、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

  篇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推动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4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计划申报制度(一)对发展党员实行计划管理。

  每年12月底前,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根据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成熟情况,向局党委申报次年党员发展计划指标。

  (二)局党委根据中央规定的控制比例、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年度发展指标、各单位申报的情况及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要求,制定下达各单位发展党员计划和指标。

  (三)各单位按照局党委下达指标,确定发展对象,吸收发展党员。

  二、培训测试制度(一)基层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入党动机、思想品德、时事政治等,以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为主。

  (二)培训以指定学习内容、参加党员集体学习、上党课、短期集中培训、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等形式进行,并且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发展对象确定为预备党员前、预备党员转正前,要组织应知应会内容测试。

  (三)培训测试的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未参加培训或测试成绩不合格、测试中作弊的,不得确定为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三、审查备案制度(一)备案对象:①从入党申请人中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选;②从入党积极分子中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选。

  (二)备案要在支委会讨论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或发展对象人选后、党支部正式通知入党申请人之前进行。

  未经党委备案同意的,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三)党支部向党委提交备案报告,并报送相关审查材料。

  报备材料:①第一份入党申请书(指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的时间、内容相一致的入党申请书);②个人思想汇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前一般要求半年1份,之后必须半年一份);③支委会的会议记录;④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备案表;⑤集中学习培训等表;⑥公示情况报告;⑦党支部关于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的备案的报告。

  (三)备案批复。

  党委收到备案材料后,在一个月内做出书面审查批复。

  同意的,通知党支部,退还报备材料并发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通知入党申请人正式进入考察期。

  四、批前公示制度(一)公示对象:①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二)公示要在支委会审查讨论后、党委审批之前进行,一般由基层党支部负责实施,党委负责监督指导。

  公示材料和《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要装入公示对象的个人档案。

  (三)公示内容包括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申请入党时间、支委会审查讨论时间、监督举报电话等。

  公示采取公告形式,在公示对象所在支部或工作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公示结果是党委审批的重要依据。

  对于公示期间无反映问题的、经过查实所反映问题不存在的、虽有人举报但作不予受理处理的,公示期满后,局党委按正常程序给予审批。

  (五)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党委和当事人所在支部应指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公示对象,属一般性缺点、不足,不影响发展的,应及时吸收入党,并在党委审批后谈话时,向发展对象指出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对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不予发展;有一定问题但不严重的,暂缓发展,继续教育培养。

  五、预审谈话制度(一)预审谈话,是指支委会审查讨论并认为发展对象合格之后、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具有审批权的上级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再由支委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后、党委审批之前,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考察了解情况的制度。

  (二)预审内容。

  支委会对拟吸收入党的发展对象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并认为合格后,即可向党委报送预审材料,包括: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时的全部材料;教育、培养、考察记录;发展对象的政审(外调)的原始材料和报告(本人提供的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所涉及人员必须都有不同方式的外调材料);支委会审查结果及讨论记录、《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等。

  (三)预审方法。

  党委组织委员受局党委委托对支部上报材料、发展党员的程序逐一进行审查,查看发展对象是否符合条件,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审查同意后,退还材料并发放《入党志愿书》,支部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和表决。

  六、发展党员票决制(一)票决制,是指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是否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制度。

  票决对象包括:①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二)支部大会主要程序:①主持人宣布大会议题和程序;②表决对象汇报情况、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并表明态度、支委报告审查情况和意见、与会党员讨论;③报告到会、应到会以及有表决权的人数;④作填票说明、无记名投票;⑤清点计票、公布结果;⑥宣读支部决议,正式党员对决议表决;⑦修改支部决议、整理会议记录。

  (三)党员大会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为有效。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同志进行表决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

  (四)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同意接收”或“同意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决议,报局篇三: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州直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试行)为扩大党内民主,发挥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特制定以下相关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是指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前,对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一定期限内进行公示,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的制度。

  1、公示工作由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负责组织进行。

  2、公示内容。

  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现任职务、职称等情况;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间、列为发展对象时间、综合政审情况等事项;公示期限、公示单位党支部及其上级党组织联系人的姓名、党内职务、联系电话或电子信箱等。

  3、公示时间。

  党支部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吸收预备党员前15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10天。

  4、公示形式和范围。

  公示采用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

  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学习的基层单位或居住地。

  特殊情况可适当扩大公示范围。

  5、对反映情况的处理。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等方式,向负责公示的党组织或直接向其上级党委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

  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党组织要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情况及调查结果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

  对公示期间未有人提出异议、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后不影响发展的,方可正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对公示期限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后确有问题且不符合发展条件的,经支委会研究后,不予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二、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发展党员预审制度,是指党支部对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在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之前,将其入党材料呈报上级党委进行审查的制度。

  1、发展党员预审工作由负责审批发展党员的基层党委(机关工委)组织进行。

  2、预审内容和要求。

  预审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自传》、《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综合材料》、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发展党员公示登记表》、发展28岁以下团员青年入党的推优材料。

  基层党委要明确专人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看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培养考察时间是否符合要求,发展党员预审材料是否齐全,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否规范。

  3、预审程序。

  (1)党支部将拟发展对象名单及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查(设党总支的,党总支应签署审查意见)。

  (2)上级党委及时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并在收到

  材料的10天内反馈给上报单位。

  (3)经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的发展工作,按发展党员基本程序进行。

  4、预审合格后发给《入党志愿书》。

  未经预审或预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三、发展党员无记名票决制度发展党员无记名票决制度,是指党支部大会在讨论接收入党积极分子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的制度。

  1、票决程序。

  (1)支委会在认真做好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审查的基础上,形成初步意见。

  (2)召开党员大会,由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汇报个人的思想认识和学习、工作及生活等情况;入党介绍人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及自己的意见;支委会介绍讨论的意见。

  (3)与会党员在认真讨论酝酿,基本形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对发展对象逐个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2、基本要求。

  投票结束后,应立即计票,并向支部大会公布计票结果。

  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被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对赞成票未过半数的发展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为预备党员;对赞成票未过半数的转正对象,支部党员大会要形成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参加表决的党员人数及票决结果要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清楚。

  四、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违反党员发展程序,未能坚持党员标准的行为等情况,落实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的制度。

  1、责任对象。

  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及相关的责任人。

  2、工作职责:(1)基层党委(党总支)及党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党总支书记职责:认真研究分析党员队伍状况,科学的制定发展党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培训、检查和指导。

  (2)基层党委组织委员职责: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深入调研,协助党委制定发展党员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查党(总)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党(总)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和培养教育工作;认真做好发展对象的考察和谈话工作,全面掌握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各方面的表现,严格审查发展的程序,把好程序关;做好发展党员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3)党支部书记职责:向群众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群众对党的认识,确保有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和程序;做好发展党员的自查和总结汇报工作。

  3、责任追究:(1)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不得力,发展党员工作缺乏计划性,要责成有关党委和主要负责人认真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2)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审批把关不严,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必须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因党组织工作上的原因拖延办理入党或转正手续的要追究相关党组织责任人的责任。

  (3)违背党性原则,对一些表现比较优秀、党员群众公认的入党申请人故意排挤和阻挠,不及时培养考察或长期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事宜的,对支部书记及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的,予以组织调整。

  (4)考察失真,介绍失实或弄虚作假,把一些不符合入党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对党委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对党支部书记和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必要的党纪处分,并取消所发展的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资格。

  (5)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受到责任追究的,相应地取消其当年被评为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资格。

  州直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发州直展党员工作,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特制定本程序。

  一、个人申请1、申请入党人自愿向所在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打印的入党申请书,申请人一定要亲笔签名或按手印)。

  党支部书记或委员与申请人谈话并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

  2、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个人自传(最迟在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前提交)。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入党积极分子,是指申请入党人经党组织讨论研究,被列为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对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程序:(1)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讨论推荐;(2)支委会(不设支委会支部大会,下同)听取团组织(限共青团员)和群众意见;(3)支委会讨论研究决定,并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上级党委备案。

  党支部一般要在接到申请入党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后三个月内确定是否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4、确定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至少一个季度与入党积极分子谈一次话,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

  5、党小组、党支部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活动和有关培训,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6、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递交本人书写的思想汇报。

  7、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召开支

篇十: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最新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党员的发展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员教育方针出发,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在党支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要注重在35岁以下的青年干部职工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妇女中发展党员。

  三、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同时反对求全责备的关门主义。要注意积极、主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员队伍。

  四、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1、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2、申请入党的的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培养教育满一年(表现突出者,时间也可定为半年),经支委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负责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并

  —1—

  登记备案。

  3、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特色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通过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力,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4、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5、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书面汇报1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等情况,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致少进行一次考察并根据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及时负责地填写到《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

  6、党支部每年年底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党支部应及时将培养、考察、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

  7、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对一些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群众拥护的优秀分子,培养、考察期可适当缩短。

  —

  —28、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凡没经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

  9、没有经过党的知识系统培训,或集中培训考试不及格者,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五、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和程序发展党员

  1、对符合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讨论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并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后提交党员大会。

  2、申请入党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请或党组织指定。

  3、入党介绍人的任务是: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主要家庭成员等情况,如实向组织汇报;指导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在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对其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4、在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申请人被审议的情况,到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5、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因事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

  —3—

  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同志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6、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活动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教育和考察。所有新入党的同志都要经过一年预备期的考察,才能申请并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党支部组织进行。

  3、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完成任务的情况,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在六个月到一年;不具备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5、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

  —

  —4正申请;党小组讨论酝酿,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6、党支部要将上级党组织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宣布。

  7、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和转正申请书、教育和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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