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加快推进各专项试点工作通知(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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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毕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各专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商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星关区、金沙县、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改革实施意见》(毕府办发﹝2017﹞6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附件 2《毕节市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专项工程实施方案》和附件 4《毕节市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创建专项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责任,为贯彻落实好实施《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我市信用建设工作步伐,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市商务局按照《毕节市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专项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内容,尽快围绕《实施方案》制定完成“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由市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
二、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毕节市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创建专项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尽快制定完成“毕节市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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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请七星关区按照《毕节市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创建专项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尽快制定完成“七星关区个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四、请威宁自治县按照《毕节市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创建专项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尽快制定“威宁自治县迤那镇创建省级信用乡镇试点工作方案”,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五、请金沙县按照《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金沙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创建的实施意见》,制定“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细化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加快示范试点县创建工作步伐。
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星关区、威宁自治县相关试点工作方案经审定印发后,要及时制定《任务分解方案》,细化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内容、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各项试点工作。
七、试点(专项)工作实行月调度,每月 5 日前各试点单位要将上月工作推进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困难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
八 、 联 系 人 :
杨 朝 蓬 , 电 话 :8227555 , 邮 箱 :bjfgwfwyk@163.com。
毕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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