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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0,,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开展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工作总结通知(完整)

时间:2022-06-30 09:25:03 工作总结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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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0,,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开展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工作总结通知(完整)

 

 府办便函〔2019〕

 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面解决农村 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52 号)要求,2019 年 6 月底前,将全面解决全省 30 户以上自然村寨 279.54 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各市级政府也向省政府签订了《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责任书》。为加强督促调度,确保按时完成目标,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开展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县两级政府按照总结提纲要求(见附件 1)起草总结报告,做到重点突出、内容翔实、数据准确、文字简练,总结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

 二、市、县两级政府对辖区内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任务完成情况分别进行说明(见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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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县级总结提纲及说明材料交相关市级政府汇总,由各市级政府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下午 17:30 前统一报省水利厅。(联系人:张春雷,联系电话:15599125219,邮箱:873672970@qq.com)

 附件: 1.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总结提 纲模板 2.市、县级政府关于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 说明

 2019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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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 总结提纲模板

 一、《行动方案》任务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工程建设、资金落实及支付、受益人口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益情况,截至 2019 年 6月底本市/县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情况。

 (二)大普查省级核查发现饮水不安全人口解决情况。一要说明大普查省级核查发现的饮水不安全人口解决完成情况;二要说明市、县两级自查及解决情况。

 (三)全市/县农村饮水安全达标情况。按照《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脱贫退出标准的通知》(黔扶领通〔2019〕2 号)明确的“饮水不愁”脱贫退出标准,对辖区内所有农村供水人口能否达到“饮水不愁”标准给出明确结论。

 (四)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情况。包括千人以下工程划定水源保护范围的情况,区域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目前农村供水水质检测监测情况及水质检测结果。

 二、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重点说明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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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落实情况;简述执行水价及成本水价、两部制水价推广情况,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健全农村供水基层服务体系和应急保障机制等情况。

 三、主要做法及典型案例 (一)为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市级和县级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等。如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资金保障、建设管理、水源保护、水质保障、监督考核等。

 (二)提供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中的典型经验或案例,主要从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建后管护、水源水质保障等方面编选,注重典型性、可推广性,不编选一般性经验做法,确保具有启发引导作用。典型经验或案例以正面典型为主,具有代表性的或具有深刻警示教育意义的反面典型也可编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提出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有具体描述和相应数据支撑。

 五、下步工作打算 提出今年下半年及 2020 年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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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解决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说明

 省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52 号)要求,截至 2019 年 6 月底,我市(县)已全面解决《行动方案》内

 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万人,非贫困人口

 万人);全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大普查省级核查发现的《行动方案》未覆盖的

 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辖区内所有农村人口已全部满足《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脱贫退出标准的通知》(黔扶领通〔2019〕2 号)明确的“饮水不愁”标准;已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

 市(县)人民政府

  2019 年 6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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