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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就业登记【精选推荐】

时间:2022-07-06 18:45:02 公文范文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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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就业登记【精选推荐】

 

 6 6- - 8 行政 确认 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就业登记)

  办理机构:鸭池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业务电话:13708575237,监督电话:0857—8267269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初次申领《登记证》须提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3、个体经营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明;4、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的证明 申

 请 不属于确认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受

 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审

 查 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决

 定

  送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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