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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监狱工作维护社会稳定(7篇)

时间:2023-06-25 13:30:06 公文范文 浏览量:

篇一:做好监狱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做好监狱规范化管理工作

  以“精、细、实”标准做好监狱规范化管理工作

  ——“把身边事做实、具体事做细、小事做精”

  监狱规范化管理工作是司法部在全国监狱要求实施的一项长期系统效验活动,对规范监狱管理、规范执法工作、规范制度建设、规范窗口形象、规范队伍建设等都有具体要求,扎实开展此项活动对提高监狱工作质量效果显著。如何卓有成效地抓好此项活动是我们当前思考的重点,也是当务之急。笔者试从落实此项工作的着力点和方法上思考探索,认为要抓好此项工作就应当按照

  “精、细、实”标准来谋划事情、落实工作,只有这样,规范化管理工作才能得到有效落实,预期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一、以“精、细、实”标准抓好监狱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内涵要求。

  “精”即专一、深入;“细”即细致、缜密;“实”即真实、实在;监狱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把各项工作分解到各个环节、各个细节,就是众多身边事、具体事和小事的总和。具体到实际中来说,就是要按照“从身边事、具体事、小事做起,把身边事做实、具体事做细、小事做精”的“精、细、实”标准来想事、谋事、做事,只有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得认真、专业、细致、实在,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目标才能实现,成效才可检验。

  监狱规范化管理工作,结合云南监狱工作的实际,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彻底改变监狱面貌,推进监狱转型发展”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监狱工作手册》,着力从制度建设、现场管理、岗位职责、形象风貌四个方面建立健全监狱规范化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提高监狱警察队伍的政治业务素

  质,提高监狱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努力打造“人要精神、物要整洁、事要规范、形象良好”的监狱新形象,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贡献。

  以“精、细、实”标准抓好监狱规范化管理工作就是要在充分理解和准确把握规范化管理工作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的基础上,从平常中、细节处、具体事来着眼入手,要抠细节、抓关键、重实际,既不把规范化管理理论化或口号化,还要通过实实在在做事情,从身边事、具体事、小事进行规范、进行落实,通过做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来一桩桩、一件件规范工作、规范管理、规范制度、规范形象,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既定目标和效果。

  二、以“精、细、实”标准抓好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科学的理念和方法必须付诸行动,““精、细、实”标准是行动的要求和保障。监狱规范化管理理念和要求的出台是监狱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他涵盖了监狱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其重要作用和意义毋庸置疑。但光有好的管理理念和方法不靠行动来执行也发挥不了作用,必须得有有效可行的行动才行,从什么地方着手,怎么做,做到什么样?我们不一定有力挽狂澜的大气和手段,但我们可以通过做实身边事、做细具体事、做精小事的实际行动来实现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在实处,促使好的管理方法和理念得以实践。

  “细节决定成败”需要我们以“精、细、实”标准来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细节,就是细微的事。中国道家创始人老子有句名言“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意思是做大事必须从小事开始,天下的难事必定从容易的做起。只有把小事、细微的事情做精了、做实了、做细了,有了好的基础和根基,才可能最终成就大事,事情才得以圆满。同样,监狱规范化管理须要我们从身边事、具体事、小

  事做起,从小事、细节处入手,把握每一个细节,实实在在做事情,精益求精,最终才可能促使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较高质量和效果。

  监狱规范化管理工作突出一个“专业、实在”,“精、细、实”标准是满足于此的必然要求。监狱规范化管理涉及到整个监狱方方面面的工作,既有规范、标准、专业性较高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同时它所规范的人、事、物又都是实实在在存在于我们周围和身边的,因此,必须要求我们从身边事、具体事、小事做起,以专业、专一的态度把事情做精、做实,来不得一点花架子,更不允许停留在口头上。

  以“精、细、实”标准抓好规范化管理工作可以使我们的干警更加易于掌握和落实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和规定。监狱规范化管理工作是用科学可行的理论指导实践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如果单从理论层面来理解监狱规范化管理工作,我们中的部分干警可能不一定能够完全理解把握,更别说有效落实和执行。然而,如果我们能够将规范化管理的理念要求与身边事、具体事、小事结合在一块来把握,将规范化管理的各块工作再进行细化分解,变成我们身边、周围一件件、一桩桩具体的事、小事,我们的干警就能够准确理解,也便于落实。

  三、以“精、细、实”标准抓好监狱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方法。

  以“精、细、实”标准抓好制度规范。规范有效的制度体系,应当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规范执法的格局。使监狱每一项工作制度都有法律依据,每一项任务都有制度支撑,保障监狱警察管理行为有法可依,考核有章可循。既然制度规范如此重要,我们该如何规范?具体操作来说就是要以国家相关法律为基准,结合本监狱的实际进行规范、细化,既体现标准化、规范化,又切实做到科学、具体可行。我们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结合身边工作,从小处、细节处

  着手。比如对狱政管理中四个重点的制度规范,就应当从罪犯“起床、洗漱、劳动、入厕、就餐、学习、活动、休息”等具体的环节时段来考虑,考虑得越细致、越深入、越具体、越专业对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更能发挥坚实的制度保障作用,而考虑的现实支持就要靠我们从实际工作中的身边事、具体事、小事来观察、思考,从中找出关键所在,使制度得以完善,并切实可行。又如对罪犯内务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就可以细化到被子折叠必须达到的长、宽、高具体是多少厘米,生活物品摆放的具体要求就应当细化到平时一个水杯摆放位置,要抠细节、抓小处,且做到实实在在。

  以“精、细、实”标准抓好检查考核。推进监狱规范化管理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除了要有科学完善的制度做保障,还需要开展严格细致的检查考核,通过检查考核来检验制度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使工作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因此,抓好检查考核也是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必须。具体来说,以“精、细、实”标准抓好检查考核,就要做到从身边事、具体事、小事抓起,制定结合实际且细致全面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不使考核形式化,更不能使检查考核过宽、过空,“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比如检查考核罪犯劳动现场,就应当从罪犯劳动区域的科学划分、罪犯着装、劳动现场清洁程度、罪犯劳动规程的遵守、岗位卡片填写规范等来严格检查考核,不错过一个细节,不脱离身边实际,不忽视具体的环节要求,只有这样,检查考核才能有效果,才能真正达到检验工作、查找不足,不断规范完善工作的目的。

  以“精、细、实”标准抓好落实。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需要有好的制度保障和严格的督查考核为前提,但所有的一切归结到最后还得需要我们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来不得半点马虎。必须要从身边事、具体事、小事来认真抓好落实。从身边事抓落实,就是要求我们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身边工作,如我们从事具体的带班管理工作,就要从罪犯管理、劳动现场管理、5S管理、带班七件事、重点环节管理等

  身边的人和事实实在在抓好落实。从具体事抓落实,就是要求我们对一件件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抓好落实。监狱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是抽象的,是由若干具体的工作和事构成。如对罪犯的考核奖惩、生产劳动的组织实施、罪犯“五定位一集体”、警察交心谈心等工作的具体落实就是把具体事做细的最好诠释,必须要真抓实干,少说空话、多做实事。从小事抓落实,就是要注重工作中的细节,“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小小的细节有可能决定最终成败,如罪犯管理中一次监管隐患的排查不到位、忽视了细节就有可能酿成重大的监管事故,又如抓好节约型监狱建设就应当从节约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水、一升油等抓好落实才能有成效。把小事、细节抓好抓实很大程度上就可反映出一个单位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细致程度。

  以“精、细、实”标准抓好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队伍建设是监狱规范化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形象良好的警察队伍是我们做好工作的人力保障和前提条件。队伍建设包含有各项细致完善的政治制度和具体要求,既包含许多具体工作的落实,更涵盖了警察一言一行等细节的规范,我们只有从身边事、具体事、小事做起,把身边事做实、具体事做细、小事做精,队伍建设才能抓出成效,窗口形象才能展现。例如警察礼仪当中各种规范的要求和落实,如何报告、如何敬礼、如何着装、如何做到文明用语等,如果我们连这些身边的事、具体的事、小事都不能做好,队伍建设就无从抓起,?些都需要我们一桩桩、一件件抓落实。上级对下级一句温馨的问候和关怀。帮助警察职工解决工作、生活当中的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与警察职工交心谈心。对警察着装进行规定和考核。开展责任倒查问责制度等,这许许多多的身边事、具体事、小事构成了监狱政治工作方方面面具体的内容和要求。我们只有善于从身边事、具体事、小事进行把握和落实,才能查找不足,实时改进工作,不断规范言行、规范工作,队伍建设才能有实质性的进展,而不至流于形式,难有效果。

  监狱规范化管理工作是新时期实现监狱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一项长期系统工作,涵盖了监狱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是孤立单一的存在,而是由许许多多实实在在的身边事、具体事和小事构成,只要我们切实做到从身边事、具体事、小事来深刻把握监狱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并思于心、落于行,则规范化管理工作就能得到实实在在的落实,监狱各项工作就能得到发展,规范化管理工作预期目标就能得以真正实现。

篇二:做好监狱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做好监狱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做好监狱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文章标题:做好监狱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监狱特别是改造罪犯的工作,可以遏制和防止犯罪,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

  监狱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地位

  “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这是我国监狱工作的基本方针。这一方针表明,我国监狱行刑的任务:一是惩罚罪犯,二是教育改造罪犯,三是要正确地处理惩罚与改造的关系,既要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又要有所侧重,即侧重于改造,以教育改造人作为监狱行刑的宗旨。

  惩罚是古今中外一切监狱共有的职能,是刑罚固有的属性。我国监狱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罚执行机关,负有惩罚罪犯的任务,即通过严格的监管、警戒等措施,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剥夺或限制他们行使某些权利,强迫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强制他们从事劳动和接受教育改造。这种惩罚,对于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保障广大公众权益是完全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剥夺罪犯重新危害社会的条件,将他们教育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并儆戒他人,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正义。

  但我国监狱对罪犯执行刑罚不是单纯的惩罚,而是通过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系统的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技术教育,结合富于目的性的监管和劳动,改造其思想,矫正其恶习,使其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新中国成立50多年以来,我国监狱把大量的刑事犯罪分子改造成为无害于他人、有益于社会的守法公民和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化破坏因素为建设因素,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监狱行刑制度。这一制度使刑满释放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一直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坚持改革创新,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几十年来,我国监狱坚持改革创新,在执行刑罚、教育改造罪犯方面积累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

  (一)把监狱办成教育人、改造人的特殊学校。早在上世纪60年代,毛泽东同志就指出,我们的监狱不是过去的监狱,我们的监狱其实是学校。1982年党中央明确指出:监狱不是单纯的惩罚机关,而是教育改造违法犯罪分子的学校。1985年司法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监狱办特殊学校的经验交流会,对这项工作从宗旨到指导思想,从内容到形式,从办学标准到时间要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国监狱作为特殊学校,对罪犯教育的基本内容是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技术教育,其中以思想教育为核心,文化教育为基础,技术教育为重点。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化技术学校,而是以严格监管为前提,具有转化思想、稳定秩序、培养技能、提高文明程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等多种功能的特殊学校。从某种意义上讲,监狱特殊学校是监狱向社会输送人才的一条特殊渠道,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载体。

  (二)通过劳动改造,提高罪犯谋生手段。我国监狱组织罪犯劳动,不是为了惩罚,更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改造他们的思想,引导他们养成劳动习惯,树立劳动观念,学会生产技能,掌握谋生手段,增强集

  体观念和组织纪律性。我国监狱根据罪犯的身体状况和技术专长,合理安排劳动,实行与社会职工同样的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工时制度,保证罪犯的休息权利,严禁超体力劳动。许多罪犯正是通过劳动实践和技术培训,成为熟练的劳动者,有的还成为技术能手和业务尖子。许多罪犯正是由于在监狱内学会了生产技能,刑满释放后被社会企业聘为技术员、工程师,有的还当上了厂长、经理,被评为先进生产者、劳动模范,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自立于社会,成为社会的有用人才。

  (三)发挥监管工作的矫治、养成功能。我国监狱的监管工作不是单纯的惩罚和控制,而是融惩罚、约束、矫治、养成、激励、引导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执法活动。因此,一直实行监管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寓教于管,管中有教,通过科学文明管理和考核奖惩,依法对罪犯实施严格的行为规范、纪律约束和思想感化,使罪犯在良好的改造环境中,逐渐矫治各种不良的思想和行为,养成尊重他人、尊重社会、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讲究文明礼貌等良好的品德和习惯。在惩罚和改造罪犯的长期实践中,我国监狱创造了一套中国特色的狱政管理制度,有力地维护了监管改造场所的秩序和安全,保障了刑罚的正确执行,促进了罪犯的改造。

  (四)尊重与保障罪犯的权利。我国监狱一贯重视对罪犯权利的保护。199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将我国几十年监狱工作的成功经验加以法律化,其中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具体规定了罪犯的法定权利。《监狱法》第7条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为了防止监狱人民警察侵犯罪犯权利现象的发生,《监狱法》第14条规定了监狱人民警察的九

  做好监狱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种禁止性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现行《监狱法》对罪犯权利保护的高度重视及其正反两方面的诸多规定,正是新中国监狱法制建设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的表现,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在监狱工作中的具体贯彻和体现。2004年,我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随着人权入宪,我国监狱对罪犯权利的保障必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各级人民检察院除设置专门的监所检察机构外,还在全国所有监狱设立派出检察院(室)。这是我国司法制度中一项重要的人权保障措施。派驻检察机构依法对监狱刑罚执行工作进行检察监督,发现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有违法情况时,主动通知主管机构予以纠正,并通过受理罪犯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切实保障罪犯服刑期间应有的权利。对监管工作人员的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罪犯和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检察机关有权立案侦查。这对于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增强监管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执法水平,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改造工作

  改造罪犯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监狱自身力量是难以完成的,必须依靠社会公众,争取社会各界对监狱和罪犯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罪犯服刑期间和释放出狱后进行的各种社会帮教活动,能够帮助罪犯对自己的犯罪原因和社会危害进行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使其对顺利恢复

  社会人格,完成再社会化过程,重新被社会所接受产生信心,从而有利于其顺利回归社会。

  (一)推行罪犯改造工作的“三个延伸”。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一再强调要努力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新时期我国社会治安工作总的指导原则。监狱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87年,党中央批转了《全国政法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一次系统而明确地提出改进罪犯改造工作,实现“三个延伸”,即改造工作要向前延伸、向外延伸、向后延伸的要求。

  所谓向前延伸,是指在预审、起诉、审判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要加强对罪犯的认罪服法教育;向监狱移交罪犯时,要及时送去案件副本,并切实负责介绍案情、作案原因及罪犯的思想状况。

  所谓向外延伸,是指发动罪犯亲属、罪犯原所在单位和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监狱的改造罪犯工作,比如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来监狱做规劝感化工作,组织表现出色的出狱人来监狱现身说法做报告,动员罪犯亲属来监狱做规劝工作。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形式,是监狱与罪犯亲属、原工作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的政府签订相互配合、共同教育改造罪犯的帮教安置协议。协议书明确规定双方在改造罪犯和社会帮教方面的职责及具体内容。监狱方面负责做到:对罪犯实施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积极进行思想、文化和技术教育,组织他们参加文艺、体育等有益活动,为他们回归社会后安置就业创造条件;积极做好探监亲属的工作,对重点对象进行家访,经常向他们介绍罪犯的改造情况,充分发挥亲属的特殊作用,等等。地方负责做到:经常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到监狱对罪犯进行宣传教育,促进罪犯的思想改造;积极配合监狱做好罪犯亲属工作,帮助解决罪犯家庭遇到的具体困难,依照法律和政策妥善解决出狱人的入户、就业、就学问题,等等。

  所谓向后延伸,是监狱在罪犯出狱时,要如实向地方政府介绍其改造表现,并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出狱人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个延伸”的实质是整合政法机关职能,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共同为提高改造质量服务。

  (二)推行狱务公开。狱务公开是指在监狱执行刑罚过程中,将执行刑罚的主要内容和程序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罪犯及其家属公布,并接受广泛监督。监狱是执行自由刑的场所,监狱的许多活动如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等,都直接涉及罪犯的人身状况和切身利益。这些活动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很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甚至会出现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而狱务公开正是防止监狱权力腐败的有效措施之一。推行狱务公开,使监狱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能够促使监狱管理人员在刑罚执行活动中严格依法办事,避免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的发生,同时也为全体罪犯提供了一个机会均等、公开公正的改造环境,有利于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促进改造质量的提高。

  狱务公开的内容包括:监狱的性质、任务和宗旨;罪犯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罪犯收监的规定;罪犯考核、分级处理的条件和程序;罪犯通信、会见的规定;罪犯行政奖惩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减刑、假释或又犯罪处理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罪犯离监探亲的条件和程序;罪犯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罪犯生活卫生的管理;罪犯的教育改造;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定权利、义务和纪律等。

  狱务公开的主要方式有:(1)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布狱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新闻单位到监狱采访;(2)在狱内设立狱务公开专栏,运用监狱报、狱内广播、闭路电视等媒体公布狱务公开的内容,在罪犯生活区、会见室等场所设置意见箱、举报箱;(3)开展狱务咨询,各级监狱机关通过开设狱务公开咨询电话,建立健全监狱机关领导的接待日制度,完善信访制度,还根据工作需要,主动开展街头咨询活动;(4)印发《狱务公开手册》,以此作为社会了解监狱的重要书面宣传材料,让每一名罪犯、来监狱探视的家属、来监狱考察和帮教的各界人士都能通过《狱务公开手册》了解监狱的执法活动。

  (三)推行社区矫正。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都在不断进行刑罚制度创新,尝试用有效的方式处理犯罪人,社区矫正就是在刑罚方式上的探索和实践。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的通知》,指出社区矫正是世界各国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为适应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2003年9月,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6省市成为全国首批社区矫正试点地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社区矫正适用对象主要是: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五类罪犯。一年多来,试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的成果。2005年,在原有6个省市试点的基础上,又新增12个省(区、市)作为社区矫正试点地区。

  实践证明,与监禁矫正相比,社区矫正具有以下优势:一是有利于稳定罪犯的家庭生活,提高罪犯改造的积极性;二是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对

  罪犯进行矫正和改造;三是有利于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四是有利于防止监狱人口爆满,提高监狱教育改造罪犯的质量;五是可以作为罪犯回归社会的桥梁,有利于他们顺利回归社会。社区矫正不是对监禁刑罚的简单否定。社区矫正和监禁刑罚具有各自的特色和优势,二者应当相互配合,协调发展,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更有效地教育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篇三:做好监狱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监狱工作践行以人为本的几点思考,调研报告

  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规律的新认识、执政理念的新升华,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监狱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的理念,明晰的思路,务实的作风来推动监狱工作的全面进步。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基础,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问题的基本思想和我党的根本宗旨是一致的。具体而言,监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监狱事业发展,需从监狱领导、监狱民警和服刑罪犯几方面齐头并进。

  一、以人为本,提高监狱领导的执政能力

  ”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监狱工作的发展与监狱和各级领导特别是基层监狱领导关系密切,这就需要有一支能学习,能创新,团结民主,廉洁的领导班子来引领监狱工作,这也是提高党执政能力的具体要求。

  1、学习是前进的基础,要创建一个与形势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监狱机关,首先必须创建一个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领导班子,以切实提高执政能力。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这五种能力不是天生的,需要监狱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勇于探索,求真务实,特别要加强理论修养,学会正确地动用理论指导工作。只有自觉而坚定地动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敢于和善于解决制约监狱工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才能不断攻克监狱工作的难点,同样,作为监狱领导干部,只有在理论上不清醒,才能保持政治上的坚定。

  2、“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如何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将创新具体化,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紧迫的现实问题,在以确保监狱安全稳定为前提,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中心,推进监狱工作全面发展的条件下,创新对于基层尤为重要。搞好基层创新的关键在改进领导作风,打造创新团队。首先,创新要有目标,如果没有目标,就等于没有方向,工作思路不清晰,就把握不准发展方向,其次,创新要求真务实,以敢于面对困难和压力,发扬改革的精神,闯出新局面。

  3、一个坚强有力的监狱领导集体,必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这就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的关键则取决与党政“一把手”,江泽民同志指出“党政一把手,既是班子中平等的一员,又在班子中处于关键地位,具有特别重大的责任”,这就要求监狱党委书记必须要有良好的素质和能力,要善于把关定向,在有协调关系,搞好团结的本领,要有豁达大度,从善如流的胸怀,要有严于律已,为人师表的品格。工作中,要把自己置于“一班人”之中,不居于“一班人”之上,只有靠大家出主意,想办法,坚持集体研究讨论,才能找到良策,减少失误,实现集体领导。使一个监狱的领导班子在团结协作的氛围中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

  4、自觉接受监督,严于廉洁自律。监狱机关是执法部门,监狱领导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因此成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所追逐的腐蚀拉拢对象,这就要求各级领导永远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革命的气节。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要从领导作起,带头作出廉洁承诺,要带头参加警示教育,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二、以人为本,培育职业化监狱民警队伍

  监狱的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有没有一支过的硬的监狱民警队伍,监狱工作中,一线民警直接肩负着惩罚和改造罪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构建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民警队伍至关重要。

  1、重视人才培养和使用,构建良好的用人机制

  在生产力诸要素中,人是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监狱工作是一项群体性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发挥每名监狱民警,特别是一线民警的潜在能力,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使用人,用尽其才,科学协调发展。首先,要正确识别人才,正确使用人才。用好人才是识别人才的根本目的,发现和识别人才,要着重看品德、能力和业绩,坚持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形成人才竞相流动的生动局面。其次,要实现人才资源的最佳配置,要知人善任。根据人才专业特长、才能发挥的最佳时期,把人才用到适合其发挥专长的岗位上,第三,“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但水至浑则鱼亡,人不察则徒乱。如何准确把握清与不清、察与不察之间的度,是用人的学问。使功不如使过,对过而能改的人,不计小过,量才为用,做到用其长,避其短。第四,要坚持选人、用人中的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最大限度的增大透明度,避免随意性,在认真考查的基础上,通过一定范围进行横向比较,优中选优。

  2、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有效性,提高监狱民警政治素

  质

  监狱民警,特别是处在监管改造罪犯一线的基层监狱人民警察,处在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面前必须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少数民警因为经不起种种诱惑,甚至走上犯罪道路,脱下警服穿上囚服,已是前车之鉴。如何保证思想政治工作有效性,这也是对当前监狱工作提出的一个历史命题。各级领导和组织要积极会同思想政治部门高度重视基层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备专职政工人员,组织一线民警有步骤系统的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方向。加强对民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力度,使广大民警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政治鉴别力,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高度的事业心和使命感投入到监狱工作中。

  3、抓好业务培训,提高监狱民警执法水平

  一线监狱民警队伍的执法水平来自精深的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素质及专业水准,因此,必须重视提高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监狱首先要从长远着想,有计划地选送年轻优秀的一线民警到高等院校接受教育,使他们掌握前沿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技能,回到原单位后成为骨干。其次,要坚持不懈的抓好监所管理专业自学考试的组织,改变专业结构不合理的现状。第三要制定

  长期学习计划,对监狱应用的《监狱法》,《人民警察法》,《刑法》等专业法规和不断更新的各项法律规章,监狱制度等要经常学习,每年定期开展擒敌技术、体能训练、实弹射击等实用科目训练和考核。摒弃短期突击的临时观念,制定长期的培训计划,以改革创新的发展胆略,努力构建基层民警的终身教育体系。

  4、健全规范规章制度,增强管理效能

  管理出效益,管理出战斗力。再好的队伍没有好的管理也要出问题。因此,加强监狱一线民警队伍建设,必须狠抓管理。各监狱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配套方法和措施,形成系统规范的管理体制。包括录用管理制度,任免制度,考核制度,生活制度,执法监督制度等。有了制度还必须做到令行必行,令禁必止,才能确保制度的权威,提高管理效能。

  5、从优待警,激发监狱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一线监狱人民警察长期奋斗在一线,不仅工作时间长、物质待遇不高,而且发生问题后免不了要受到经济和政治处分,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监狱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千千万万的监狱民警的努力。以人为本,就要求各级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者要主动关心一线民警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在从严治警的同时,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建立全方位的保障机制。一是帮助他的解决在婚姻、家庭、子女就学等现实问题,使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扎身于改造罪犯的最前线。二是为监狱民警在人身保险、休假、进修、医疗、居住等方面作出适当的倾斜和创造机会。三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宣传报道一线民警在平凡岗位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四是广泛听取一线民警的建议和意见。给予他们更多的发言机会。保障他们的权利得到更大范围的维护和重视。

  三、以人为本,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在传统的监狱理念中,罪犯是被动的受教育者,对罪犯的教育强调的是战斗性、进攻性、强制性,教育是“我说你听”的填鸭式教育,罪犯成了没有思想的被动客体角色。这种状况极不适应押犯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罪犯是人,是犯了罪的人。他们的犯罪是法律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的低下的必然反映。但他们的人性尚未泯灭。教育改造工作的意义就在于恢复他们的人性和良知,提高他们的素质。从法律的角度讲,公民的权利、罪犯的权利,都是法律一视同仁要保护的权利,保护罪犯的权利和保护公民的权利一样,都是法律的要求,都是法治的最高价值。坚持“以人为本”的行刑观,践行“改造人”的监狱使命,努力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是构建和谐社会和重要任务。

  1、要做到“尊重人”,尊重人就是在监狱行刑工作中尊重罪犯的人格,维护罪犯的合法权利。要以善导的诚意坚信“人”是可以改造的,杜绝侮辱罪犯人格、非人道虐囚行为发生。“以人为本”就是要诚心诚意尊重人,全心全意依靠人,全面着力提高人,根本目的是为了人。罪犯是一个特殊的公民群体,国家尊重和保障罪犯人权,凸显了我国对实现人权保障的价值追求。

  2、要做到“依靠人”,依靠人就是监狱的行刑工作要不断从罪犯身上发现和捕捉人性的闪光点,激发其改过向善的强烈愿望和动机,充分发挥罪犯自我改造和主动改造的积极性,通过公正、文明执法、公平处遇和科学矫治,实现罪犯由法律的外在强制改造转为内在的自觉改造,从而健康走上“自新”的人生之路,在回归社会后,能顺利地融入社会生活。

  3、要注重“提高人”,所谓“提高人”,就是不断探索研究新的社会条件下罪犯思想、行为和心理规律,探索研究新形势下监狱行刑工作规律,不断创新改造、矫治手段和方法。以和平、开放的心态积极吸收古今中外行刑领域的优秀成果,提高改造工作的科学化水平,降低“重犯率”,提高“改好率”,不断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将和谐社会的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将破坏力力量转化为建设力量。同时每一个罪犯的背

  后又联系着罪犯家庭、亲朋、被害人等各种利害关系人,改造好罪犯必然对这些有利害关系的群体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争取更多的积极力量。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司法正义理念,打造监狱行刑工作的“阳光工程”

  和谐社会是公平公正的社会,社会的发展必须以人为中心,发展的最高价值标准就是公平与公正,发展要求消除限制以人为中心发展和实现公平公正目标的所有障碍。构建和谐社会就要逐步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和人道主义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机制。监狱作为社会文明进步的窗口,已由过去的神秘走向阳光,成为国家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监狱的行刑活动也由过去的多为暗箱操作走向公开透明,这一改变体现出了司法正义的理念,是行刑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内在要求。

  行刑公正,源于国家的政治正义和国家刑罚公正。国家、法律、刑罚是监狱的基础,作为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和刑罚执行机关,监狱公正是善国和良法的滋生物。监狱行刑公正是实现国家刑法公正的重要内容。行刑公正包括行刑目的正当、行刑手段合法、行刑奖惩公平、行刑程序公开等。尤其是监狱在涉及

  与罪犯改造切身利益的直接相关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执法环节的公正,要实现行刑公正就必须将平等原则贯彻到惩罚和改造罪犯的各个环节中。

  行刑公平是行罚公平的内在要求,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宪法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监狱改造秩序稳定、警犯关系和谐的重要条件。监狱在行刑活动中平等的对待每一名罪犯,依法使用统一、文明、规范的制度管理罪犯,让他们平等地享有法定权利、享有合法权益保障,享有平等的改造机会,按照规章制度所设定的标准享有平等的分级处遇。行刑公平要求监狱在行刑工作中严格执法,大力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为罪犯的服刑改造建立具体、明确、规范各项制度规定,同时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避免和杜绝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人治现象。要大力加强警察队伍的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行刑公开,是对传统行刑观念的重大突破,是刑罚文明的必然要求。行刑公开要求监狱的行刑活动、行刑程序、行刑内容、行刑规范向罪犯、罪犯家属和社会公开。公开才能透明,公开才能彰显公平和公正,行刑公开是打造监狱行刑工作“阳光工程”的必然途径。目前全国监狱系统通过公开奖惩情况、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狱长接待日、设立监狱长信箱等一系列狱务公开措施,正是在打造监狱行刑工作“阳光工程”。

  总而言之,监狱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包括监管改造、发展生产、队伍建设,还要兼顾后勤保障和提高民警职工

  生活质量等等其它工作。究其成败,关键只在一个点上——“人”。只要紧紧抓好这一主线,在人的工作上下功夫,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提高改造质量和刑罚执行能力,提高监狱综合管理能力,提高监狱民警队伍专业素质,我们的监狱事业一定会与和谐社会建设共同前进。

篇四:做好监狱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篇五:做好监狱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当前监狱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现状分析

  随着监狱体制改革、布局调整和监狱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使监狱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监狱押犯不断增多,押犯构成日益复杂,重大刑事犯、暴力犯、涉毒犯、判刑二次以上的罪犯持续上升,有狱内外劳动罪犯,安全稳定工作难度加大。因此,当前监狱安全稳定工作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安全稳定形势不容乐观,应当引起全体监狱人民警察高度重视。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监狱工作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监狱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和部署,始终把安全稳定放在首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加强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防罪犯脱逃、重大狱内案件、重大疫情、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连年创历史最好水平,监狱总体持续稳定,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新形势下,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增多,刑事发案在高位徘徊,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压力进一步加大,监狱安全稳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近年来,我省相继发生了一些事件,对监狱安全稳定工作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近年来,我省续续发生了一系列监狱罪犯脱逃、杀人事件和预谋案件,全省监狱系统中连续发生的案件通报,这些事件震惊了全国,这些触目惊心的严重事件警示我们,监狱存在着随时随地发生重大恶性安全事件的可能,对此绝不能掉以轻心。如我狱发生类似的一起案件,可能对狱内罪犯产生示范效应,刺激其谋划和实施越犯、暴狱、劫狱活动。如何从中吸取教训,未雨绸谬,防微杜渐,有效防止罪犯闹监暴狱等重大恶性安全事件,成为当前监狱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

  (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打着人权旗号,无端指责和攻击我国的人权特别是我国监狱罪犯的人权,致使罪犯的维权维利意识增强,履行义务的意识淡化,给监狱带来负面影响,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难度加大。

  近年来,从国际上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在我国加速推行“西化”、“分化”等战略活动,与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不断进行渗透破坏活动,他们以“人权”为“幌子”,无端指责和干涉中国监狱的罪犯人权,有意歪曲事实,从而增加了监狱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致使罪犯一味地强调自身的权利,削弱和淡化了服刑改造意识。就目前监狱罪犯而言,部分罪犯只讲权利而不讲义务,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利欲、性欲、情欲膨胀,冲突性、纠合性、反改造性突出,认错的多,认罪的少,急功近利的多,踏实改造的少。因此,国际人权斗争成为当前影响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当前少数警察的综合素质与新时期监狱工作的严格要求不相适应。警察队伍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种种问题和矛盾,成为影响监狱安全稳定的突出因素。与监狱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和巨大挑战相比,与党和人民对监狱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监狱管理工作中特别是队伍建设方面存在许多矛盾、问题和困难,概括地讲就是“六个不适应、一个不实”。

  一是思想观念不适应。少数监狱警察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稳定的首位意识。在实际工作中指导思想出现偏差,存在着重经济效益、轻监管的模糊观念,对安全稳定重视

  不够,工作上投入不够,制度上落实不力,敌情观念淡薄,麻痹思想严重,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于罪犯的反常表现甚至违规行为习以为常,在落实监管安全制度上存在侥幸心理,规章制度如同虚设。个别警察身份意识淡薄,违反“六条禁令”,严重影响了监狱的良好形象。

  二是警力结构不适应。当前,监狱警力不足,配置不合理的问题突出。存在重机关、轻基层的现象,警力配置“头重脚轻”,机关科室设置繁杂重叠,不仅占用大量的警力,而且在工作中容易产生推诿扯皮等问题。在警察结构上,由于种种原因,普遍存在警力不足,尤其是一线男警力配置过少,与日益繁重的安全稳定工作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三是年龄结构不适应。当前,警察队伍中年龄结构不

  合理的问题突出,缺乏合理的梯形年龄结构,严重影响了队伍素质的提高。警察群体中老、中、青三者之间的比例出现了2:1:3的不良现象,因此,警察队伍中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年龄结构。既实现警察群体老、中、青三结合,三者之间一般保持1:3:2的比例较为适应,是最符合客观规律,最合理的年龄结构。

  四是知识结构不适应。当前,监狱警察队伍的知识结构比较单一,缺乏合理的知识结构。在警察群体中,既

  要有通晓社会科学知识的警察,也要有熟悉自然科学知识的人,更需要熟悉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监管专业知识的人,知识结构与警察实际工作越相适应,警察组织结构也就具有合理性。反之,如果知识单一,警察队伍的整体合力则不利发挥。

  五是业务能力不适应。当前,监狱的大部分年轻警察都是从非警校招录来的公务员,他们到了监狱后难于胜任本职工作,普遍存在业务生疏和专业不对口的现象,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因此,监狱的大多数青年警察很难适应监狱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六是执法能力不适应。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监狱管理工作整顿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党和人民对监狱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高要求。但是,在监狱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监狱系统极少数警察的执法能力与监狱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不相适应。

  七是作风不实。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在监狱警察队伍中仍然存在作风不实的问题,在做人上空口说白话,在工作上空喊口号,在调查研究上坐而论道,说话办事往

  往是豪言壮语一串串,空话一套套,当面拍胸脯,事后拍屁股,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因此,应通过作风建设教育,克服浮躁情绪,真正把嘴上说的、会上定的、纸上写的变为具体行动,并产生实际效应。

  (四)狱政设施陈旧,安全设施不适应,监管难度大。

  近年来,通过布局调整和监狱体制改革,监狱的安全设施有了很大的改善,为实现安全稳定提供了物质基础。但是,由于地方基础条件差,安全设施仍然陈旧,装备水平低。有的押犯单位甚至不具备最基本的监管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已安装的电网简易,不规范,达不到标准;或围墙达不到《监狱建设标准》要求,没有门禁监控系统;或警务装备比较落后,警用车辆较少,应急通讯网络落后。监狱已经建立监控系统,但警械、警具装备缺乏,部分监区生产车间拥护,布局不合理。从事狱外劳动的监区安全隐患加大,安全保障水平低。以上种种问题的存在,都给监狱的安全生产稳定埋下了“定时炸弹”。

  (五)监管制度和防范措施不落实是影响监狱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

  长期以来,监狱形成了一系列包括安全稳定工作在内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这些规章制度,是安全稳定的重要保证。但是从近年来部分监区发生的案件和安全事故看,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各项管理制度没有得到认真落实,包括警察直接管理罪犯制度不落实,门卫制度不落实,监区警察双人值班制度不落实,狱内侦查制度不落实,狱外劳动管理七件事不落实等。可以说,只要把行之有效的各项监管制度落到实处,那些让人痛心的案件和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六)其它影响监狱安全稳定的问题。

  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监狱面临严峻的形势,潜在着许多不安全的因素和隐患,严重影响监狱的安全稳定,主要是以下六种。一是警力严重不足,警察长期超负荷工作,与司法部规定18%的警囚比例差距甚远;二是押犯持续上升,关押容量不足;三是押犯构成复杂,改造难度增大;四是受市场物价上涨影响,造成罪犯生活水平有所下降;五是传染病犯形势严峻,特别是对艾兹病难以开展告知和治疗,缺乏关押和管理场所,警察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相关待遇很难落实;六是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压力大。

  二、当前监狱工作的现状分析

  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是监狱警察的头等大事。因此,认真分析监狱工作的现实问题,从而分析原因,找准问题,对症下药,采取措施,堵塞漏洞,确保稳定。

  (一)监狱工作指导思想仍然不端正。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对罪犯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是我们的主要任务,是监狱人民警察的主要职责,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是监狱正确执行刑罚的前提。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监狱工作高度重视,国家对监狱不断增加投入,对监狱人民警察待遇的不断提高,就是为了充分发挥监狱的职能作用。因此,监狱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清形势,分析现状,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把监狱的监管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位,全力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但是,有些领导在实际工作中指导思想出现偏差,存在着重经济效益、轻监管和教育的错误认识和模糊观念,生产经济工作在监狱工作中占主导地位。还有些领导宁愿牺牲安全的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效益,忽视和淡化了以提高改造质量为中心的监狱中心工作。因此,监狱工作的指导思想出现了偏差,这给监狱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

  (二)警力不足是当前监狱工作现状的突出问题。

  当前,监狱警力不足,警力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突出,与日益繁重的安全稳定工作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更为突出的是大部分监区警囚比例低,难于达到司法部规定18%的要求。为保证监管改造任务的完成,监狱警察严防死守,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心理憔悴,增加了不稳定因素。

  (三)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由于警力的严重不足和监狱工作环境的特殊性,监狱警察长期战斗在教育改造罪犯的前沿阵地,担负着维护监狱和社会稳定的神圣职责。因此,很多监狱的警察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少之甚少,严重影响了警察素质的提高,更为严重的是关系到监狱事业的兴衰成败。所以,应站在监狱事业的高度,切实加强监狱警察的教育培训工作,从而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公正执法的警察队伍。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百年大业,教育为先。当前,监狱应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学习型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为目标,以加强监狱人民警察能力建设为重点,努力构建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推动监狱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

  才支持。为此,针对警察队伍年龄知识结构单一、高层次人才匮乏、创新能力不强等实际情况,更新观念,牢固树立警察教育培训工作优先发展的战略意识,明确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即坚持人人都接受培训,实现培训的全员化;坚持时时有培训,实现培训的终身化;坚持事事都培训,实现培训的工作化,逐步探索出一条管理科学、运行规范、讲求效率的新路子,从而推动警察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和职业化建设。

  (四)制度落实不到位。

  当前,大多数监区落实规章制度不坚决,许多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如同虚设,很多规章制度只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吹在地上,真正难于把嘴上说的、纸上写的、会上定的变为具体的行动和实际效果,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管安全规章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为此,监狱党委和各级领导一定要围绕监狱安全稳定的中心工作,集中精力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要重点抓责任制的落实,强化目标管理,把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领导身上,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间、定标准,确保层层负责,层层落实,要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责任制,责任制的重点是责任追究,对因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

  严肃追究相应的责任,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真正把监管制度落到实处。

  (五)狱政设施陈旧,技术装备落后。

  目前,对部分监区围墙低矮、不牢固,已安装的电网不规范,达不到标准,没有门禁监控系统,很大程度上仍以人防为主;警用车辆质差量少,难于满足工作的实际需要。应急通信网络急需加强管理,警械、警具和其它装备投入不足,难于做到技防和物防,仍以人防为主,带来了一系列的不安全问题。

  (六)“四个安全”机制的建立未完善。

  监管工作机制的协调有效运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就“四个机制”来说,其有效运作不仅依赖于制度本身的科学、合理、实用,同时也有赖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当前,就监狱来讲,监管改造秩序实现了持续安全稳定,监管安全系数在逐年提高,但在实际运作当中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有的是大环境方面的,有的是制度方面的,有的是硬件方面的,有的是软件方面的。概括起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构筑起全系统、全方位的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的“四个监管安全长效机制”。即《监

  管安全防控制度》、《监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突发监管事件应急排查制度》和《监管安全领导责任及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急需制定、出台和完善。

  2、全员抓管教的格局还未形成,“大管教”的思想观念未树立。

  3、监狱的硬件设施与当前复杂的狱情、犯情不相适应。

  4、法制建设的不完善也给监管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造成了制约。特别是《监狱法》颁布以来,其实施细则始终没有出台,使监狱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明确、统一的工作标准。

  (七)监狱改革工作的步伐缓慢。

  目前,就监狱系统而言,监狱体制改革、布局调整的力度和速度是不够的,我们应站在监狱事业的高度,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地推进监狱工作全面向前发展。

  1、积极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完善监狱与监狱企业的规范运行。

  通过监狱体制改革,实现监狱与企业分离,保持两者相对独立运行,进一步明确监狱与企业的地位、责任和权利,是监狱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总体目标要求,根据监狱与监狱企业的不同性质,划分职能、机构、人员、资产、财务,建立监管改革、生产经营两套管理体系,分开运行,独立运作,形成相对独立、有机联系、密切配合、规范运作的监狱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行改革,“规范运行”是监狱体制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双方都按照各自规律和目标要求,认真研究解决在改革探索中遇到的诸多困难和实践问题,保证监狱与企业规范运行。

  2、加快监狱建设和布局调整的步伐。

  监狱要发展,首先是“硬件”的发展,这是发展的根本条件。监狱的硬件建设关键在于布局调整。通过布局调整,从根本上解决地形复杂、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生活不便的客观问题,改善监狱的生活环境和执法环境,有利于监狱的监管安全,有利于监狱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布局调整意味着就要搬迁,重建监狱事关百年大计,做到科学规划,着眼未来,按照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要求和标准,做到科学规划,功能齐全,布局合理,避免重复建

  设的浪费现象。在监狱建设中,要把重点放在监区建设上,各项建筑设施都能够应对自然灾害,罪犯脱逃、暴狱等突发事件的需要,努力使监狱的功能更加符合监管改造的实际需要。

  总之,监狱安全稳定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做好监狱安全稳定工作,推进监狱各项事业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篇六:做好监狱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监狱讲课稿: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切实做好监管安全工作

  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

  切实做好监管安全工作

  各位学员:

  大家好!

  今天我给大冢讲一讲如何做好监管安全的问题,讲座的题目是《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切实做好监管安全工作》。

  首先,我着重谈谈做好监管安全工作的重娶性和提高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

  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惩罚与改造罪犯的重要使命。因此,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是监狱工作的大局,没有安全和缺少稳定,其他一切工作都无从谈起。所以,监狱的一切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都要围绕这个大局开展工作。监管安全是监狱工作永恒的主题,这绝不是老生常谈,也绝不是可有可无的问题,而是我们每一名监狱民警都必须实实在在、时时刻刻要面对的问题。

  XX年10月7日

  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的罪犯杀害干警集体脱逃特大案件相信大家都已知道,这一天,对于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监狱来说,是一个梦魇般的日子。四名罪犯

  经过密谋策划,采取十分凶残的手段杀害民警脱逃成功。尽管经过追捕四名逃犯一人被击毙,三人被活捉。但是,被罪犯残忍杀害的民警却无法重生。同时,民众对于监狱安全产生了深深的忧虑和质疑,给监狱管理部门带来了沉重的压力。血的惨痛教训深刻地告诫了我们做好监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造成这起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的一些领导和民警安全稳定首位意识不强,缺乏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敌情意识,各项监管安全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

  新疆地处反分裂斗争的前沿阵地,由于新疆特殊的战略地位,境内外“三股势力"的破坏和渗透活动十分猖獗,加之周边局势不稳。区内敌社情复杂,呈现出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经济问题与社会同题交织、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交织的特点。第一监狱作为关押重刑犯和危安犯为主的高度戒备监狱,与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相比,我们面临的安全稳定形势更加严峻,维护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因此,我们每一位从事监管工作的民警都必须要牢固树立监管安全首位意识,认清目前监狱监管安全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尖锐性,认清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尤其是对暴力型罪犯和危安犯,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敌情意识、大局意识,增强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绝不能有丝毫松懈和麻痹厌

  战思想,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狠抓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的落实,全力做好监管安全工作。这是我本人,也是监狱党委对大家的殷切希望和要求。

  其次,我重点谈谈应当如何做好监管安全工作。

  在座的各位新警绝大多数都要分配到一线从事监管工作,无论是从事狱政管理、狱内债查、刑罚执行、教育改造岗位,还是从事生活卫生、劳动生产岗位,都是监管改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都与监管安全工作密切相关。这些年来,部、厅。局和监狱制定了大量的有关监管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措施要求,并且这些制度规定还在不断的充实、完善。在解决了思想认识问题后,需要你们做的工作归结起来主要有两点:一是学习。理解和掌握好这些制度规定;二是执行落实好这些制度规定。

  一、关于学习方面的问题

  中园有一句名言:“学习使人进步。”学习不但是一个民族进步的桥梁,也是提高个体素质的必经之路。现在中央和各地区都在倡导创建学习型组织,监狱也提出了这方面的要求,提出打造学习型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学习的方式多种多样,监狱虽然可以给大家提供一定的条件进行学习培训,但主要靠自我学习。自我提高。作为一名监狱民警,你们肩负着监管改造罪犯的神圣使命,要想不辜负这一使命,就必须通过努力学习来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在

  我看来,大家可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学习:

  一是学习政治理论。作为一名监狱民警,不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不设法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想要进步和发展是很难的。因此,大家必须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作为必修课,作为指导自己开展实际工作的行动指南。当前,要按照监狱和上级党委的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要通过做好本职工作服务于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这个工作大局。

  二是学习业务知识。要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必须要加强业务学习。很难想象一个不学业务,不懂业务的民警能够做好执法管理工作。作为一名优秀的监狱民警,不但要学习监管改造方面的理论知识,学习掌握有关监管改造方面的各种制度规定,还要学习法学、管理学、心理学、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要熟练地将这些知识运用到监管改造实际工作当中。

  三是要在干中学、学中干,要理论联系实际,善于总结,勇于创新;要虚心向老同志求教,这样才能使自己少走弯路,尽快的进入角色,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作用。

  二、提高执行力,狠抓制度落实

  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狱内各类安全事故(包括脱逃、袭警劫持人质、暴狱以及自杀、他杀、重特大安全生产

  事故、疫情造成的非正常死亡等)的发生都是因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所造成的。我们已经制定了许多有关监管安全方面的制度措施,但这些制度的执行和落实靠得是全体监狱民警和在座的每一位同志。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在罪犯管理上绝对不能放松警惕,要坚决杜绝管理松懈的问题,坚决克服在落实制度中走形式、不到位的现象。首先必须牢固树立“五种意识”

  必须树立大局意识。抓落实,必须从维护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和有利于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大局出发,要敢于正确认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纠正监狱督促检查,态度不端正、认识不正确、行动不配合、搞遮遮掩掩、弄虚作假、欺骗过关行为,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必须树立责任意识。作为监狱集体的一员,首要就是要树立主人翁思想,按照各级的职责和工作分工做好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把自己份内的工作抓好,落实好。不要整天好高骛远,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做,对存在问题的冷漠、麻木,更有甚者事不关己,视而不见,任其发展,这样对于我们工作有害而无利,对于个人的成长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必须树立忧患意识。监狱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讲就是守着“火山口”、“炸药包”,不发生问题则已,一旦发生问题影响极坏,甚至要付出惨痛的血的代价,也不允许我们吸

  取教训。尤其是我监,关押着大批的危害国家安全罪犯和“7.5”

  事件案犯,形势不容乐观,“居安思危,防患未然”,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增强敌情观念,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制度规定和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防止出现任何懈怠情绪,防止工作中出现任何漏洞,不给罪犯,特别是危安犯以任何可乘之机。

  必须树立创新意识。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针对各自的不同任务,要善于学习和总结,善于探索,创造性地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监狱管理水平、强化教育改造工作针对性的对策和意见,为监狱的安全稳定积极建言献策。

  必须树立抗风险意识。监狱的工作、性质、任务决定了我们在监狱工作就会有风险,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端正工作态度,发扬老前辈不怕流血牺牲的革命精神,热爱监狱事业,增强对敌斗争的信心和勇气。其次在有效化解工作压力,增强心理承受力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对新警这方面的正确引导。三是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对敌斗争的应变和处置能力,提高制敌技能。

  其次、严格落实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

  我监作为以关押重度刑事犯和危安犯为主的监狱,押犯人数多,押犯构成复杂,特别是重刑犯多、暴力犯多、危安犯多、危安犯头目骨干多、顽固危险类罪犯多,改造的任务

  十分繁重,改造的难度也进一步加大。尤其是押犯中危安犯反动本质的顽固性决定了分裂与反分裂、渗透与反渗透、改造与反改造斗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对此,广大民警要提高思想认识,使充分认识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始终本着“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是首要政治任务”的原则,做到一切工作以稳定为重,一切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监狱安全稳定这个大局,坚决克服麻痹厌战思想,始终保持高度重视、高度戒备,始终处于主动进攻状态。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化解和预防各类矛盾的能力。

  随着狱情形势的日益严峻,罪犯中各类矛盾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及时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使之不扩大、不激化、不升级,是维护监管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为此,要严格按照“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的原则,不断提高排查矛盾、化解矛盾的能力。矛盾排查工作要坚持做到“双排查”、“两提前”,即一般矛盾经常排查;敏感时期、重要时期专题排查。提前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早做工作,早定预案,提前防范;提前对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及时制定对策,防止矛盾扩大。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三级排查机制,即:罪犯自查;民警排查;集中分析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按其性质、涉及的范围、难易程度、轻重缓急进行分类整理,列表登记提出化解矛盾

  和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2.建立信息预警制度。对通过信息员、耳目等反馈的信息,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形成反馈迅速、运转快捷、覆盖全监的信息预警体系。

  3.定期召开矛盾问题化解分析会。对通过三级排查、分析掌握的矛盾纠纷苗头,认真研究对策,制定具体措施并明确责任人,对罪犯中出现的带有共性的矛盾问题,要专门研究,公开讲明原因、阐明道理,消除模糊认识。

  4.在深入开展“面对面”谈话工作的基础上,实行领导“谈心日”制度。监狱、职能科室、监区、分监区领导都应设立“谈心日”,主动听取罪犯的思想汇报。对罪犯汇报的矛盾纠纷尽可能地做到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应及时安排处理或移交相关单位处理,并跟踪督办。

  5.实行首问责任制。明确监狱、监区领导及民警在管理罪犯工作中的责任。罪犯因故主动请求民警解决问题时,首次接待的民警要全程负责,做到事事有着落。

  不断强化狱政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监狱安全防范能力。

  要推进监狱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不断探索建立科学、实用、简捷、有效的管理教育工作新模式,进一步将重点罪犯、重点部位、重点物品、重点时段的管理与个案管理有机结合,不断完善纵向贯通、横向连接的管理新举措。

  1.加强对重点罪犯的管理。特别是对危安犯逐一摸底排队,在心中有数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规定、细化措施,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彻底查实具体隐患,坚决抓实具体问题,深入落实具体措施。要始终坚持“四严”管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让其有任何越规行为,彻底粉碎其任何犯罪图谋。

  2.注重监狱安全防范体系的构建,强化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体系的建立,全方位提升防控水平。要加大对技防、物防设施的投入,不断完善对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监控、门禁、预警报警等系统,最大限度地缓解警力不足的压力,最大限度地完善安全防范工作体系。

  3.在狠抓日常性业务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监狱押犯结构、社情敌情、劳动项目、警力配备等特点,落实民警一日管理规范、罪犯行为规范、劳动现场管理规范,将基础业务完全纳入到《体系》,实现过程控制、量化管理、跟踪验证、持续改进。

  4.要加强防暴处突工作,提高处突能力。要充分协调并发挥好武警部队在警力、装备、人员及战术等方面的优势,加强必要的投入、提供必要的条件,用足、用好部队警力。尤其要不断完善联合处突预案,强化预案演练,练指挥、练协同、练程序、练战法,突出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新战法,着眼于“两警”配合的有效途径,科学整合信息资源,努力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共同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

  始终坚持“安全工作重心前移”的工作原则,深入狱内侦查工作,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1.牢固树立“不抓情报,稳定难保”的思想,紧紧围绕获取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开展情报工作。严格落实《罪犯提供情报信息奖励办法》,完善情报信息工作机制,加快情报信息传递速度,提高情报信息研判能力,全面把握犯群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隐患,加强对重点危险罪犯的包夹,确保将有各类危险倾向的罪犯管理控制有效,不发生问题。

  2.建立新入监罪犯甄别工作长效机制和相关的工作程序,全面摸清新入监罪犯社会背景,为做好针对性防范工作打牢基础。必要时可以通过找公安机关办案民警调查了解案情、前往看守所调查了解关押期间情况,以及对新入监的每一名罪犯进行从家庭成员、成长经历、社会关系、犯罪事实、看守所关押期间、入狱后的现实改造表现等方面的全面甄别。甄别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准确无误。

  3.加强敌情调研力度,全面把握敌情动向,做到敌动我知、未动先知。要经常深入一线调研敌犯情情况,即要全面把握本监狱的敌犯情动向,又要随时把握重点罪犯的改造、管理和防范情况,及时掌握罪犯的真实思想动态,化解不良情绪,化解各类矛盾,消除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各位学员在工作中一定要有强烈的责任感,时刻保持高

  度警惕,时刻绷紧安全防范这根弦,在执行制度上要敢于坚持愿则,敢于揭短、揭丑,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勇于承认错误,做到立说立改。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将各项监管安全制度,防范措施扎扎实实落实到位。作为一名基层民警,一定要重点在民警直接管理规定,罪犯三大现场的管理规定,“四个重点”的排查防范制度,罪犯互监包夹制度,清监、搜身、锁门、点名、值班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的落实上下功夫,要坚决杜绝制度落实中存在的“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坐在椅子上”的现象,切实把制度落实在行动上,必须持之以恒抓落实,真正做到思想意识到位、行动到位。同时,各位学员要加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在抓好管理工作的同时,做好防袭警、防劫持人质工作,不给罪犯任何可趁之机,防止罪犯脱逃等案件的发生。

篇七:做好监狱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肩负着重要职责。由此看来,监狱的安全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是实现刑罚执行价值的前提,是做好监狱各项工作的基础。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监狱管理各项工作中,安全稳定是第一位的,是监狱工作的核心、基础和前提,是评判监狱整体工作水平的基本要求。在押犯构成日趋复杂和严峻的形势下,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们必须正视监狱在确保长期安全稳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规范监狱内部管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把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日常化,推动和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常态化。

  一、影响监狱监管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

  (一)思想防线不牢,存在认知误区

  民警安全首位意识树立不牢,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危机意识不强,对确保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尖锐性、复杂性、长期性缺乏深刻认识,抱有侥幸心理是影响监管安全稳定主要因素,其它方面的因素都是由此衍生出来。在实际工作中

  突出表现为认知上的“三大误区”:一是存在重生产、轻监管的误区。认为生产指标是硬指标,监管改造目标是软任务。在这种错误认知的影响下,造成少数民警对监管改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生产任务与监管工作发生矛盾的时候,将更多的精力向生产指标倾斜,而忽视了监管安全;二是存在安全防范周期性的误区。比较注重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以及上级机关来狱检查期间的安全稳定。虽然这种做法有一定的必要,但这种周期性防范的短期行为易令民警产生麻痹大意思想,缺乏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措施;三是存在厌战、畏难或侥幸误区。“脱逃难免论”、“自杀难控论”、“四无目标难实现论”在一些民警思想中客观存在。一些民警则将监管安全稳定全部寄予高墙、电网、监控等物防、技防措施,抱有侥幸心理。

  (二)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打折扣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局长邵雷同志曾指出:监管制度和防范措施不落实是影响监狱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一系列监管安全制度都是从好的经验和血的教训中提炼和总结出来的。但现实工作中,一系列监管制度却时常得不到有效的执行,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表现:一是由于一线民警长期超负荷运转,警力和体力得不到有效的调节,便对监管工作产生了倦怠,对一些常见问题见怪不怪、习以为常、无动于衷,致使监管制度形同虚设。二是民警刑罚执行过程中不按制度办事,不能做到公平公正,甚至存在权钱交易等违法行为。三是对罪犯危险性认识不足,放松了对监管制度落实的要求,有的甚至将执法权交由罪犯来行使,导致执法不严、界限不清,对安全问题疏于防范。

  (三)民警心理压力大,监狱激励机制不到位

  日益严峻的监管形势导致民警心理压力增大,工作积极性不高。监狱对事故责任者的严厉处罚,以及晋升、升迁职位的限制,使得民警长期处于一种身心消耗过度,精力衰竭等状态。导致民警在工作中表现为斗志衰退,表现出易怒、消极、缺乏情感投入,对工作缺乏动力和热情,甚至有一种负性的、冷漠的或是极端逃避的态度去面对工作。民警权利和义务存在不对等的矛盾。上级规定对监管安全要实行重奖重罚,但执行过程中基本都是轻奖重罚。对在监管安全方面一直保持稳定的民警没有切实可行的奖励办法。在从严治警的背景下,一些民警产生了强烈的“保饭碗”意识,不愿意参与到正常的监管工作中区,只满足于“不跑人,不死人,不出事”,自己的所作工作就已经足够了。

  (四)监狱硬件建设滞后,管控防范工作不到位

  目前部分监狱设施陈旧,电网老化,仍处于死看死守的“人防”现状,“物防、技防”设施不达标,设施陈旧,装备落后,与当前监狱监管防范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有的监狱基层一线民警警械配备不足,不能满足执勤需要。物质基础和技术装备薄弱,成为监狱安全稳定的硬伤。

  还有部分监狱管理松懈,安全监管不严,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全面、不彻底。没有完备的安全管控防范体系。有些问题和隐患长期存在,却无法引起重视,以致安全检查年年抓,要求年年提、隐患年年有。

  (五)民警综合素质不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

  监狱现有民警队伍存在结构性素质问题。部分民警执法理念滞后,岗位能力和执法素质无法适应新形势下依法治监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在具体执法工作中,重人治、轻法治,态度生硬,方法简单甚至粗暴。在执法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不作为或推诿责任”心理;部分民警则缺乏管理魄力和执法技巧,不善执法,不敢执法,面对罪犯的顶撞管理,抗拒改造,许多民警束手无策,形成“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适用,硬办法不敢用”的执法尴尬。

  上述影响监狱安全稳定的问题,形成的原因也是多元化的,既有体制的不健全,也有经费的紧缺;既有监狱民警素质不高,也有犯情复杂和社会方面的原因。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将会影响监狱的长治久安及社会的安全稳定。

  二、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对策思考

  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是一项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必须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以科学发展观思想指导全局工作,着力打造监狱安全稳定长效机制。

  (一)

  转变思想,树立正确的监狱安全观念

  树立正确的监狱安全观念是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前提。在思想上认识到位。牢固树立以安全稳定为首位的理念,确保安全稳定压倒一切。改变过去监管安全稳定就是抓监管安全防范的思维,要把监管安全工作与监狱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要认识到安全稳定是其它各项工作的基础,又要认识到只有准确公正执法,有效改造罪犯,监狱的安全稳定才有保障,二者形成良性互动。并建立以监管一线民警为主,全员上阵,齐抓共管的监管安全工作体系。

  维护监管安全稳定,人的因素起到决定作用,要树立“人防为先”的理念,增强自身首位意识、责任意识、防范意识、风险意识。树立以物防为基础,人防为核心,技防为重点,联防为保障的四防一体化系统防范观念。

  (二)夯实基础,狠抓各项监管制度落实

  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是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基础。监狱

  管理的各项制度是通过实践检验且行之有效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办法。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制度的落实一是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这是制度建设中的最基本的要求。每项制度的制订,如果不从严的长久抓落实,制度就成了虚设,失去意义。只有从严,才能不使执行走样,也只有长久,才能出实效。不管是领导还是基层干警,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都必须从严要求。这样,我们整个所才能形成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是保证制度的执行是自上而下。只有领导带头执行制度,在基层民警才有说服力。尤其要抓好监狱基层领导班子的责任落实。基层领导既是第一线的指挥员,又是战斗员,是监狱的中坚力量。监狱各项工作安排都是通过基层领导传达至全体民警。所以说,基层领导班子必须以身作则,在自身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指导、监督民警对于制度的执行落实。

  三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建设创新。要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原则,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统一,构建系统的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工作的良性机制。

  (三)以人为本,切实缓解民警工作压力

  监狱民警是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首要条件。监狱各项工作都是以监狱民警为基础单元,只有解决了基础单元存在的问题,监管安全稳定才能有更进一步的发展。首先就一定要将“从优待警”从一句口号落到实处,提高民警的各项待遇。改变过去对民警的要求多、激励少、罚得多、奖得少的状况,最大的激励民警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积极性。二是要构建以人为本的安全稳定的激励机制。将晋升或奖励向监管一线倾斜,扭转监管一线民警所处的压力大,机会少,风险大,奖励少的尴尬工作境遇,促进人才主动流向监管一线。与此同时,要推行“末尾淘汰制”,及时调整出执法工作岗位,逐步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

  (四)科学发展,建立健全安全管控防范体系

  监狱的安全稳定工作是动态的,要把握住动态的变化就必须有一个涵盖各项内容的安全管控防范体系。所以建立健全安全管控防范体系成为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和核心内容。

  建立健全安全管控防范体系首先就要加大以各项警戒设施为基础的体系基础建设力度,确保监狱围墙、电网、门禁等基础警戒设施建设符合司法部标准,对于老旧设施进行更新换代,实现安防设施建设的提档升级。在警戒设施符合标准的基础上,完善的监控联动报警设施,特别是与驻监武

  警部队的联动指挥系统。力争做到互联互通,一点报警,两队联动,统一指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四防一体化”。

  二是加大区域管控及罪犯管理。将区域管理作为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措施强力推行。对狱内罪犯活动的“三大现场”明确划定,实行狱内分区管理,划分重点区域。严格控制罪犯监内活动范围。对罪犯的劳动、学习、休息时段予以固定,并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予以严格管控。对罪犯的互包组进行严格管理,切实做到“三位一体,同步移动”,实现人盯人,不脱管,确保罪犯始终在民警视线之内活动。对存在危险的罪犯科学甄别,及时落实包夹防控并予以教育疏导。凡涉及监管安全稳定的事项,在依法的前提下,宁密勿疏,宁紧勿松,宁严勿宽。

  三是做好动态管控。狱内的敌犯情时刻处于动态变化中,要及时搜集、分析研判狱情动态,掌握罪犯动向,将危险因素及监管安全隐患化解于萌芽状态。对民警在“三大现场”的管理行为严格规范,做到“时空定位、环节定位、部位定人、过程定置、管理定序”,以规范的管理模式加强各个环节的动态管控;要加强教育改造工作,通过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亲情教育、谈话教育、社会帮教等形式,稳定罪犯思想,促进罪犯改造。通过心理咨询及矫正,矫正罪犯所产生的各种不良心理问题,消除危险因素。充分发挥教育改造工作在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工作中的主动防范作用。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管理到位,使防范工作“横到边,纵到底,无断层”,从而形成全天候、全天候、全员性的动态安全管控防范体系。

  (五)持之以恒,持续加强民警队伍建设

  立场坚定、作风过硬,能力突出的民警队伍是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根本保证。要通过持之以恒的加强民警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民警在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

  一是要加强民警素质能力建设。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基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树立民警“发扬传统、坚定信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强化民警爱岗敬业、勇于牺牲、乐于奉献。

  二是加强民警教育培训,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原则,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建立健全执法培训机制。根据监狱工作实际及工作特点,有针对的开展定期培训。提高民警狱情排查研判能力,现场组织管理能力,教育改造罪犯能力,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应急处置应对能力等。是民警的综合素质从以往的简单复合型向专业型、智能型转变,提高维稳防范能力。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倡导“小机关,大基层”理念,进一步充实加强一线警力,逐步实现监狱管理的扁平化。规

  范监区机构设置,形成统一规范管理体系。以提高警力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科学构建监狱基础人防体系,充分发挥民警在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工作中的主动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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