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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十三五规划(五篇)【精选推荐】

时间:2023-05-04 10:20:06 公文范文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行政十三五规划(五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司法行政十三五规划(五篇)【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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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十三五规划篇一

为进一步推动“十二五”期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结合上思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司法行政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机遇、新的要求。我国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举措进展顺利,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百年一遇的经济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在逐步减弱,世界经济开始显现复苏迹象,世界经济复苏可能要经历艰难复杂的过程。全球投资和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将进一步抬头,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全面推进,东中西区域发展格局正面临重大调整。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推进,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正在发生根本性转变,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中心工作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全程性、长效性、服务性的独特优势将得到越来越充分的展现;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
体现司法行政自身运行规律的司法行政体制正在逐步形成;
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思路逐步清晰,初步构建了完善的工作体系;
多年来的发展实践,锻炼和造就了一支积极进取、甘于奉献的司法行政队伍。所有这些都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但是,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现期”并存阶段,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还大量存在,刑事犯罪居高不下;
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尚未从根本上解决;
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在新的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认清形势,居安思危,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不断加快改革发展步伐,进一步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十二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1、“十二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和谐上思、法治上思、平安上思,以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首任,以改革发展、健全完善司法行政体制为动力,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根基,以提高队伍素质为保障,坚持“改革、开拓、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主法治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2、“十二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坚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通过重点的突破带动全局的发展,实现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好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
坚持“改革、开拓、创新、发展”,用改革的方法、发展的思路、创新的观念来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把队伍建设作为事关司法行政工作兴衰成败的大事来抓,实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3、“十二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建设特色农业大县、新型工业强县和生态文化旅游名县的目标,进一步发挥和谐上思、法治上思、平安上思,进一步推进各项改革,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司法行政能力和业务水平,健全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社会弱势群体“打官司难”问题,加强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等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各级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队伍建设得到全面提升。争取2011—2015年依法治县暨“六五”普法工作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三、“十二五”期间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司法部和市司法局“十二五”规划,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事关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和皆社会构建,事关我县民主法治建设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把落实规划工作任务,列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要及时主动地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县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规划的实施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分工配合,紧密协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把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2、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强化宪法和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地位,充分发挥法律在调整、整合社会各种利益关系中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
强化现代法治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进公民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努力提高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司法人员公正司法能力水平,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探索对农民深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和办法,继续组织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拓宽普法渠道和载体,繁荣法制文艺,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

3、强化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扎根基层、便民利民的特色和优势,坚持面向乡镇、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服务方向,将重点放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上,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农村社会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逐步调整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基层法律服务要立足乡镇,面向农村,努力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将基层法律服务人员逐步纳入政府提供补贴的法律援助案件的主体范围,保持队伍相对稳定和进出畅通。

4、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探索建立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调解机构,满足社会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需求。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通过短期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力争使全县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员普遍掌握调解一般民间纠纷常用的法律政策知识,以便人民调解员能够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
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探索改进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途径和方法,主动介入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调解,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制作质量,联动和衔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形成的“大调解”格局,对社会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全面预防、控制、调解和处置。

5、加强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坚持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矫正对象漏管、脱管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5%以内。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构,并有较为完善的工作条件。加强与社区矫正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协调,整合社会执法资源,形成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合力。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目标,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机制和经费财政,保障矫正对象就业培训和困难矫正对象救助问题得到解决。落实政府主导下的“帮教社会化、工作职能化、管理信息化、就业市场化”的工作方针,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建设吗,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导和指导作用。完善基层帮教工作网络建设,加强安置帮教实体及基地建设;
实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和对社会危险性较高人员的管控,做到逐人定点、跟踪管理,努力达到不疏漏、不脱离。

6、依法规范公证工作。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有利于公证队伍的稳定,有利于公证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公证法》,强化对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依法管理公证工作。进一步加强公证行业监管。规范公证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公证法律服务收费检查、查处和调整机制,公证法律服务秩序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建立健全公证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公证处独立负责、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拓展公证服务领域,积极引导公证工作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提供服务。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公证质量保证体系,探索建立公证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公证责任赔偿制度。

7、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业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建好建强基层司法所。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能,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化解矛盾纠纷、落实社区矫正、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职能作用。切实理顺和规范司法所管理体制,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管理和工作日志制度,日常工作依托乡镇综治副书记协管、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健全完善分级培训制度,加大示范性培训教育力度,健全业务学习、廉洁自律、请示报告、民主议事、岗位责任、内部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司法所日常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所装备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逐步解决司法所办公条件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设施落后等问题。

司法行政十三五规划篇二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全市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与省司法厅实现了三级内网和外网的互联,本系统网上公文传输系统、公文电子公章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均已完全开通使用;
市司法局开通门户网站,提供网上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已普及计算机和网络应用。

二、发展思路和目标

1、发展思路。以提高应用水平为重点,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政府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建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各项基础工作,带动信息化发展,面向政务要求,服务人民群众。

2、发展目标。依托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构建功能相对完善、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基础平台;
完善外网门户网站在线服务和互动功能,基本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提升拓展内网功能,加强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实现机关内部办公信息化。

三、重点内容

1、继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以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做好各类主动公开信息的加载及各类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工作,做到及时、准确、便民。

2、加强内网应用系统建设。规范本系统内部公文收发文管理、信息报送、业务数据管理,真正实现办公自动化。

3、完善外网门户网站建设。强化网站面向公民的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功能,提升网站服务水平。

4、实现政府各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建设跨部门、集约化的协同办公平台和信息共享系统,把各个部门孤立的信息系统联系起来,实现各部门间的数据资源共享,高效传输各种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公文传输、信息共享和交换、政府部门间审批等功能。

四、保障措施

1、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电子政务工作原则上由主管领导负责,并设立专管或兼管部门;
加大组织、协调和建设力度,特别是在技术力量调配、资金投入、工作环境等方面给予鼎力支持,帮助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

2、加大经费投入。将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加大投入力度。

3、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电子政务应用技术培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建设和维护人员的培养,提高电子政务建设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推动电子政务又好又快发展。

司法行政十三五规划篇三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全市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与省司法厅实现了三级内网和外网的互联,本系统网上公文传输系统、公文电子公章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均已完全开通使用;
市司法局开通门户网站,提供网上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已普及计算机和网络应用,司法局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

二、发展思路和目标

1、发展思路。以提高应用水平为重点,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政府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建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各项基础工作,带动信息化发展,面向政务要求,服务人民群众。

2、发展目标。依托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构建功能相对完善、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基础平台;
完善外网门户网站在线服务和互动功能,基本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提升拓展内网功能,加强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实现机关内部办公信息化。

三、重点内容

1、继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以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做好各类主动公开信息的加载及各类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工作,做到及时、准确、便民,范文《司法局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

2、加强内网应用系统建设。规范本系统内部公文收发文管理、信息报送、业务数据管理,真正实现办公自动化。

3、完善外网门户网站建设。强化网站面向公民的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功能,提升网站服务水平。

4、实现政府各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建设跨部门、集约化的协同办公平台和信息共享系统,把各个部门孤立的信息系统联系起来,实现各部门间的数据资源共享,高效传输各种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公文传输、信息共享和交换、政府部门间审批等功能。

四、保障措施

1、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电子政务工作原则上由主管领导负责,并设立专管或兼管部门;
加大组织、协调和建设力度,特别是在技术力量调配、资金投入、工作环境等方面给予鼎力支持,帮助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

2、加大经费投入。将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纳入经费预算,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加大投入力度。

3、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电子政务应用技术培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建设和维护人员的培养,提高电子政务建设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推动电子政务又好又快发展。

司法行政十三五规划篇四

司法局“十一五”工作总结“十二五”规划

以来,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凝聚人心、振奋精神入手,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的指导思想,以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为我区法治化、和谐

化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和环境,使全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呈现出蓬勃向上的发展势头。五年来先后被市政法系统授予集体三等功,被市司法局评为“四个一流”先进单位,各项工作在市司法行政系统均位居前列。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成绩及存在问题

(一)以依法治区为目标,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推进全民普法新进程

以来,我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四区”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不断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我们以宪法和基本法律为重点,在全民中深入宣传和普及,围绕机关、学校、企业、单位、新农村建设,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普法送法活动,在普法形式上,以现代传媒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形成了高潮迭起的普法宣传局面。我们不断丰富“法律进社区”的普法内容,巩固和发展“六个一”工程,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站的作用,在各个社区广泛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并为居民提供各种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群众的法律需求;
我们以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和完善政府涉诉案件管理制度为抓手,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进程,当好区领导参谋,通过成立“区法律顾问团“,做好对政府涉诉案件的对口管理,为领导科学决策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做好了依法治区管理工作。我们还重点抓了普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用局部实践有效带动“五五”普法的整体推进。

五年间,全区200余名法律工作者深入到社区解答法律咨询6000多人次,举办大型普法讲座80余场,听课居民5000余人,累计展出法律宣传板80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26000余份,承办政府诉讼案件30余件,为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实现了经济、社会、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中共沈阳市委的《沈阳信息》、中共辽宁省委的《决策与参考》、沈阳市司法局《法治之路》杂志、《工作研究》和《沈阳司法》简报,先后刊载了我区推进“五五”普法、开展“六进”活动和抓好法律进社区工作的经验做法。,由国家司法部法宣司司长肖义舜带领的“五五”普法调研组,特意到区万泉街道办事处永丰社区视察“五五”普法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对我区“五五”普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的5月我局在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做了《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的报告》,汇报了“五五”普法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果,得到了与会人员的普遍好评。

(二)以“平安”为中心,规范基层基础建设,大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我们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职能,通过基层基础建设的深入开展,我们的人民调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出更为重要的作用。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展开。基层司法所是维护街区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底,我区在全市率先完成了13个司法所的立户列编工作,抓好了“体制、编制、人员、职能、场所、经费”等六个落实,并全面规范了13个司法所的簿册档案,全部实现统一标签、统一封皮、统一目录、统一填写规范和统一管理,并根据各所人员分工、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和纪律规定等内容,统一制作了司法所工作流程板,累计投入3万余元,制作78块展示板,每个司法所的6块示板基本样式全部统一。在硬件建设的同时,我们加强了业务指导等软件建设和制度建设,明确了我区司法所的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强化了对司法所人员的培训,重点提升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我们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考核激励机制和反馈、回访机制,实行各项职能项目化,把考核工作作为司法所管理的中心环节,通过 “双争四评”活动的开展,更加全面地督促工作,激发干劲,使各基层司法所较好地完成了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深入、细致地推动了司法所的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司法所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我们的东站司法所、万泉司法所、文官司法所先后被评为辽宁省规范化司法所、沈阳市优秀司法所,夏宁、李福霞、陈鹤被评为沈阳市优秀司法所长。

2、人民调解工作成果显著。五年来我们坚持 “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工作方针,先后开展了“三抓四防”、“万人大调解”、“双抓双促”等活动,从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入手,主动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工作中我们始终把人民调解纳入到全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
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

司法行政十三五规划篇五

蚌埠市固镇县司法局“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期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固镇建设中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新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给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根据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为首任,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为保障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县跨跃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奋斗目标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六五”普法任务高质量完成,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进一步推进,全民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二)法律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覆盖面、层次和质量有较大突破,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运行机制和工作环境得到完善;
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和援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法律服务机构、队伍不断壮大,成为一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的重要法治力量。

(三)司法行政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县局机关和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
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断深入;
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推进,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全国平均线以下;
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推进;
司法行政在推进固镇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努力构筑全面参与、普治结合的依法治理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切实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以及“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加大全民法制教育力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员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人员公正司法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者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各级领导的依法治理观念和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

2、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程建设。继续履行好依托在司法行政机关的依法治理办公室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县规划,在抓好依法治县规划检查验收的基础上,抓好依法治县规划的组织实施。深入开展依法治县、乡(镇)活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各级领导依法决策水平和地方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继续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动“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和“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到2015年,全县 95%以上的村进入“民主法治村”行列。

(二)以不断深化律师公证行业改革发展为重点,努力构筑管理有序、诚信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法律服务的工作质量与水平。

1、进一步拓展规范律师工作。拓展律师业务领域,积极探索和实践适应新形势的法律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不断加强律师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组织和引导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引导广大律师做好刑事辩护和诉讼代理工作,组织律师为维护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壮大优化律师队伍,到“十二五”末,力争全县各类律师的总数由目前的7人增加到20人左右,律师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达100%。

2、着力强化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实现列入同级财务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争取建立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法律援助最低经费保障制度(年不少于10 万元),力争逐年递增;
“十二五”期间,努力实现法律援助中心配有而三名以上专职执业律师,拥有独立办公场所,并能满足群众候谈、咨询接待、工作人员办公、档案存放、召开会议等功能要求,(办公场所不少于80平方米),配齐必要的现代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进一步总结推广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发挥基层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发动和规范社会力量开展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放宽援助标准,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基本满足困难公民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整合优化“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与法律援助工作职能,拓宽法律援助业务资源。

3、继续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扎根基层、便民利民的特色和优势,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改革。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建立良好的内部运行机制,健全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逐步实现管理法制化。

(三)以加强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努力构筑机制健全、运作高效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服务基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能力。

1、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能,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化解矛盾纠纷、落实社区矫正、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职能作用。“十二五”期间,力争每个司法所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副科级所长比例达到95%以上。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所装备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中央专款使用效果,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逐步解决司法所办公条件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设施落后等问题。

2、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各有关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断壮大调解队伍,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人抓、有人干、能干好;
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切实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
进一步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活动,全县每年在全国“两

会”、重大节假日前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在每年的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全县性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调处专项斗争活动。“十二五”期间,每年实现“四无”(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非正常死亡、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体性上访)的村居(社区)达70%,实现“四无”的乡镇数量逐量增多;
到2015年底前,全县规范化调委会达到100%,全县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行政调解结案率达90%以上,司法调解结案率(含撤诉率)达45%以上。

3、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加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建立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化、行业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巩固和规范乡镇、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整顿和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推进交通事故赔偿调委会、医疗事故赔偿调委会等专业、行业调委会的建立和完善。不断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严格分级培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介入公民与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职能。

4、创新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健全乡镇社区矫正组织机构,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切合实际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试评议等具体规定。司法所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对矫正对象的管理力度,使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做到接管矫正对象必须见人见档,强化衔接、管理、教育、矫正等环节,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严格实行奖惩制度,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

5、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各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调整充实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导和指导作用。主动与民政部门协调,将集中排查清理中摸清的符合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完善基层帮教工作网络建设,加强安置帮教实体及基地建设;
实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和对社会危险性较高人员的管控,做到逐人定点、跟踪管理,努力达到不疏漏、不脱离。创新帮教工作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典型,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把落实规划工作任务,列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要及时主动地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县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规划的实施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分工配合,紧密协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把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司法行政基本经费财政保障政策,增加司法行政业务和装备经费,进一步改善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条件。加大对县局机关和司法所装备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争取增加中央财政补助专款,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逐步解决基层基础设施、办公条件设备、交通工具落后问题。

(三)强化统筹协调。努力提高协调本领,积极主动地做好上下协调、左右协调、内外协调工作,建立运转有序的内部环境,创造良性互动的外部环境,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动整体工作稳步向前发展。大力统筹好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机关建设与基层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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