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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入托费、入学费及医疗费等的酌情补助或减免
需补正情形
办理机构: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业务电话:18786589997 联系人:王梅 监督电话:0857-8414866
公
告 补
正 给
付 不符合给付条件
受
理
申
请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有效身份证明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审
查
决
定 书面告知理由及救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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