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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委办字(2020)4号

时间:2022-06-22 13:10:03 公文范文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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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委办字(2020)4号

 

 中 中

  共 共

  毕 毕

  节 节

  市 市

  委 委

  办 办

  公 公

  室 室

 毕委办字〔2018〕4 号

  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大排查、大整改、 大促进”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梳理解决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推动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加快建设,不断优化我市投资环境,为全市经济建设提速赶超增强发展后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存在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大促进”专项行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排查政府层面存在问题、企业自身存在问题和其他原因导致的问题。一是对截至 2017 年 12 月底全市录入

 《贵州省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内的3163 个项目全面排查。二是对通过信访渠道转送交办处理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排查。三是对于未纳入平台但属于招商项目的,由各县(自治县、区)认定并纳入排查范围。

 二、工作步骤 自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9 月底,分部署、排查、整改、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1 月 月 2 日 日— —1 月 月 15 日)。市政府将于近期召开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进”启动会议。各县(自治县、区)要及时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限定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情况于 1 月 15 日前反馈到市投资促进局;市委、市政府将对各县(自治县、区)部署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二)排查阶段(1 月 月 16 日 日— —3 月 月 31 )

 日)

 。各县(自治县、区)要组织力量分行业对辖区内录入“平台”项目逐一排查。要深入每个项目实地调查,要与项目投资方加强对接,面对面解决问题,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确保排查问题全覆盖、不遗漏、无死角;要摸清项目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建立问题台账。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边查边改。排查情况台账于 3 月 31 日前反馈到市投资促进局。市委、市政府将对各县(自治县、区)排查情况随机抽取 10 个以上项目进行走访。

 (三)整改阶段(4 月 月 1 日 日— —8 月 月 31 日)。各县(自治县、

 区)要及时召开党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排查出来的有关问题。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每半月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存在问题逐步化解。各县(自治县、区)每半月要将自查情况反馈到市投资促进局,并于 8 月 31 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到市投资促进局。市委、市政府将对各县(自治县、区)整改落实情况随机督查。

 (四)总结阶段(9 月 月 1 日 日— —9 月 月 30 日)。各县(自治县、区)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于 9 月 10 前将工作总结反馈到市投资促进局。总结工作开展结束后,市政府将召开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进”总结大会。会后进入常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要坚决兑现政府承诺。市、县(自治县、区)要在2017 年“双承诺、双兑现”活动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承诺兑现工作。要以党委政府的信誉赢取企业投资的信心,以党委政府的诚信换取企业投资的成绩,全力促进项目尽快投产达产,形成实物量,形成经济发展的有效支撑。各县(自治县、区)要以优惠政策兑现为契机,最大力度解决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的瓶颈问题,最大限度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要积极督促企业履约。各县(自治县、区)要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事项,督促企业依法履约。企业要制定项目建设进度表。对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未完全履行合同责任义

 务、项目建设未达到合同要求规模和条件、不能按质按量推进的,要采取适当方式劝导投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有关责任义务;对不能完全履约的,要依法按照合同约定调减该项目的资源配置和有关优惠政策;对无故不履约的,要建立负面清单,依法依规列为不诚信企业名单处理。对土地、矿产、能源等资源条件已全部满足,供地、交通、通讯、电力、供水等基础设施已配套到位,企业仍然不按合同(协议)约定及时开工、多次督促仍无实质性进展的,要及时收回配置资源,取消政策优惠,并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依法依规予以终止,进一步确保项目退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要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因国家宏观政策调整、规划调整、土地指标受限等原因,政府未能兑现承诺的,要及时和企业协商,按照相关规定商定双方都能接受的办法推进项目建设或核销项目。对因其他原因导致签约双方都不能完全履约的,要认真分析不能完全履约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推进项目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进”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投资促进局局长为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毕节市招商引资项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进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1),负责统筹

 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投资促进局,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为确保此次工作排查问题全面、整改问题精准、促进工作深入,市投资促进局要成立以相关副县(处)级为班长的工作专班(附件 2),负责做好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各县(自治县、区)要比照市的做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均由政府(管委会)分管常务工作的同志担任,如分管常务工作的同志没有分管招商工作的,则分管招商的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要按照“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方案、一个专班”模式,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扎实开展。各县(自治县、区)领导小组组建情况请于 2018 年 1 月 8 日前反馈到市投资促进局汇总报市委、市政府;同时安排政府(管委会)办公室一名副科级同志作为联络员,并将有关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同期反馈市投资促进局(联系人:闵书恩、郭运福,电话(传真):0857-8264766;邮箱:gzbj_zsj@163.com)。

 (二)

 强化“八种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借助此次专项工作的开展,围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真抓实干之风、大兴勤俭节约之风”要求,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基础上,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提高驾驭全局能力,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风险意识、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增强担当意识、敢于直面矛盾问题,增强民本意识、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增强监督意识、规范权力正确运行,增强节俭意识、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增强学习意识、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要自觉把“八种意识”转化为积极主动作为、驾驭复杂局面、解决突出问题的能力,

 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进”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坚持依法行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程序得当,诚实守信、权责一致要求开展工作,使排查整改工作做到合法、合理。

 。

 (四)自觉接受监督。要处理好工作对象的有关建议和诉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由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建立健全服务热线接听、转办、督办等机制,及时开通招商项目服务热线,转接受理全市在兑现和履约过程中提出的建议、意见和问题,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公布热线电话,努力扩大工作知晓面。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每周要把服务热线接听办理工作情况报市工作领导小组。

 (五)严格调度督查。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进”专项行动工作意义重大,关系毕节试验区投资环境的优化,诚信毕节的建设,要切实加强调度与督查。市投资促进局要建立完善调度工作台账,对工作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销账式推进,并进行周调度,月通报。对市本级的项目,要根据项目的情况按照市政府“1+5”调度制度中关于招商引资项目调度的要求,纳入调度范围进行研究解决。市督办督查局要把此次工作作为2018 年督查督办工作的重点事项予以督办,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督查小组,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对专项行动的各阶段、各环节、各问题实施全程督查督办,对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全市工作进度的,进行全市通报并挂牌督办。

 (六)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推进工作。市监察部门要牵头对本项工作进行专项监察,严肃问责问效。对因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导致工作滞后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毕节市招商引资项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进专项行 动工作领导小组

  2.毕节市招商引资项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进专项行 动工作专班 3.毕节市招商引资项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进专项行 动工作台账

  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1 月 6 日

 附件 1

 毕节市招商引资项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进 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组

 长:丁雄军(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邓

 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骆丽红(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成 成

 员:禄春燕(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曾明祥(市信访局常务副局长)

 付

 波(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发礼(市教育局局长)

 桂祥友(市工业能源委主任)

 周兵志(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玉梅(市司法局局长)

 何友谊(市财政局局长)

 高扬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吉

 焕(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朱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小井(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林

 松(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卢

 瑶(市农委主任)

 丹

 彤(市水务局局长)

 谌贻勇(市商务局局长)

 薛占润(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石承钧(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陈文忠(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何正芳(市旅游发展委主任)

 杨晓铁(市工商局局长)

 高守荣(市林业局副局长)

 杨

 毅(市国税局局长)

 罗玉平(市地税局局长)

 王晓灵(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涟叶(毕节供电局局长)

 孟吴恒(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吕

 勇(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明忠琴(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江耀波(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袁

 薇(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附件 2

  毕节市招商引资项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进 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班 班

 长:吕

 勇(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副班长:党廷海(市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 中心主任)

 赵治中(市投资促进局副调研员)

 成 成

 员:闵书恩(市投资促进局项目管理督办科科长)

 周长云(市投资促进局投资环境建设科科长)

 郭运福(市投资促进局项目管理督办科副科长)

 张焯源(市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科副主任科员)

 邱

 江(市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 中心行政审批代办科科长)

 马兆奎(市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 中心综合科副科长)

 王

 茜(市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 中心工作员)

 洪

 静(市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 中心工作员)

  — 11 — 附件 3

 毕节市招商引资项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进专项行动工作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2018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项目所在地 签约 时间 投资 规模 项目 进展 项目存在问题 牵头单位 责任人 整改时限 备

 注

  说明:请各县(自治县、区)按项目引进时间先后顺序填报。

  — 12 —

 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

 2018 年 1 月 6 日印发

  共印 175 份(其中电子公文 13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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